电改“地方版”综述 细数改革试点的突破性进展
试点城市期待突破藩篱,竞争性售电呼之欲出。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决定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改变现行电网企业获取购售电价差的盈利模式,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也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破冰之举。今年3月底新电改方案公布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不断增加,至今,我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扩大至深圳、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七个省区市。
纵观新电改的各项任务,售电侧改革是唯一直接面对电力用户、直接关系到用户用电成本和利益的改革任务,无疑站在了向全社会释放电改红利的最前沿,售电侧改革的成败关系着能否真正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竞争格局,也成为本轮电力改革能否成功的标志,迫切需要结合9号文全面思考其中的各项关键任务和措施。
市场近期关注的是,贵州省在被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两个月后推出首家省级层面新电改相关细则,引发舆论广泛解读。从5月底被纳入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到时隔两个月后推出首家省级层面新电改相关细则,贵州省的方案落实速度得到舆论认可,被视为本轮电力改革艰难迈出的一步。
深圳电改核心:管中间放两头 捋顺价格机制
《试点方案》提出,试点范围为深圳供电局的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价格,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总收入核定以有效资产为基础。价格结构分电压等级核定,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的合理成本为基础。
输配电独立定价后,电网企业的销售收入被分为回收实际购电成本收入和输配电业务收入两部分。
前者属于成本转移,不含利润;对于后者,《试点方案》提出“电网企业输配电实际收入与准许收入之间的差额,通过设立平衡账户进行调节。多出部分进入平衡账户,不足部分由平衡账户弥补。”
实施独立输配电价前,调度和购售电业务不分离,电网有动机通过调度获取利益。而电网的输配成本和售电收入无法纳入监管,企业成本控制效果难以判断,电网企业采用的折旧率差异很大,电网会因利润压力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成本,若无政府准许成本,难以对电网成本形成激励约束,而电网对购销价差的依赖也为压低上网电价留出了空间,更无法判断电网销售收入中输配电和回收购电成本的份额。
“因此在‘成本加收益’的电价模式下,政府对电网业务的监管将过渡到输配电成本、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和输配电收入和购电成本回收等全方位监管。”相关人士说。
深圳作为全国电改的先行试点城市,其意义非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认为,深圳试点的意义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改变了电网盈利模式,发电售电价格高低与电网收入无关,因而电网企业与发电、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中将保持中立地位,避免干预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二是公布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使得电力市场买卖双方协商定价时有了更加科学的依据,有利于促进电力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
蒙西电改获批:交叉补贴纳入输配电价核定
深圳电力改革试点刚满半年,我国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也获得批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蒙西试点内容,蒙西试点方案总体上与深圳试点方案基本一致,同时结合内蒙古的实际情况又有改进,如增加了核定输配电价时需考虑交叉补贴等内容。
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告诉记者,和深圳相比,内蒙古试点的难度会更大,但与内蒙古情况相似的省份有很多,所以蒙西试点更具示范意义。
据了解,蒙西试点方案,与深圳试点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内容包括,“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单独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按监管周期定价(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5~2017年),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激励和约束机制,试点改革后的电网企业盈利不再与购售电差价相关。
曾鸣介绍,目前的试点正是在各个具有不同特殊性的地方开展,内蒙古的情况与一些省份相似,虽然具有特殊性,但又具有代表性。
这其中一个代表性就是,内蒙古是国内风电装机量最大的省区,大量存在的交叉补贴让输配电价的测算更加复杂。
在短期内交叉补贴难以取消的情况下,此次国家新一轮电改指出,要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本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信息显示,蒙西试点方案中增加了核定输配电价时需考虑交叉补贴等内容。
落实电改9号文 贵州电改引爆售电市场
7月27日,作为五大省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之一的贵州省,率先出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这是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首个出台的省级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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