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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深圳运行新电价 输配电价改革棋至中局

2015-01-04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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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内能源价格改革推进数年,仍是价格改革的重心。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让市场定价是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

  国内能源价格改革推进数年,仍是价格改革的重心。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让市场定价是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在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为主的能源体系中,煤炭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油气、电力价格仍受政府干预。

  2013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完善石油和天然气定价机制,油气价格逐步与替代能源、国际走势挂钩。相比之下,电力价格改革滞后,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受政府严格控制,竞争性的电力交易市场没有形成,输配电价由购销差价形成。

  2014年11月,以深圳输配电价试点为开端,电价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开始提速。2014年6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六次会议要求,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改革的时间紧、任务重,备受国家高层重视。

  自2002年开始的电改行至中局,即将有新的布局。从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可以看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倾向于在输配一体化的构架下,确定独立的输配电价,改变电网盈利模式;同时辅之以发电侧、售电侧竞争,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核定输配电价:

  电网只收“过网费”

  电力体制改革实际上是价格管理部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和重构,与发电企业、用户利益息息相关。

  在去年年11月初,国家发改委公布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自2015年1月1日起,深圳运行新电价机制,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深圳本地电力企业人士透露,目前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基本完成,等待最后的公布。实际上,启动输配电价格改革已经迟到了十年,2005年发改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早已提出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

  按照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电网不再作为电力交易主体,而是以输配电服务商的角色出现,只收取“过网费”,目的是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政府部门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

  根据方案,深圳输配电价的核价基础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电网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输配电价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准许收入除以总输配电量。

  国家发改委的解释是,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认为,深圳试点按“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思路,输配电价确定后,国家按照管理公用事业的模式对电网监管,在此基础上鼓励发电、售电侧竞争。此外,通过深圳试点可以摸清输配电环节成本,为将来全面核定电网输配电成本做基础。

  在深圳试点之前,国家发改委已经核定山西、浙江、重庆等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用以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由于交易规模有限,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

  安徽一家电力企业营销负责人介绍,在已经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中,发电企业多选择让利于用户,电网购销差价并没有减少,用电增速放缓、煤价大幅降低让发电企业让利成为可能。“电力大用户有降低成本的诉求,发电企业有增加发电小时数的愿望,但买卖双方交易仍需要政府部门备案、协调,政府主导交易,人为切割市场。在核定电网输配电价的同时,需要改变政府部门的监管方式,运销市场自由交易。”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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