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7月1日起 个人卖电将由电网公司开发票

2014-06-12 14:15:38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点击: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自2014年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其自己而不是发电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销售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大部分发电户每月销售电力产品收入仅有数百到数千元。按照现行政策,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给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月销售超过2万元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要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光伏发电产品销售结算不够方便。

  此次税务总局明确: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并详细登记发电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上一篇:在巴西舞起中国电力设备企业的精彩桑巴
下一篇:电力行业发起设立特高压奖学基金

分享到:
收藏
相关推荐

国家能源局召开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进点会

国家能源局召开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进点会

8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全文]

2014网络十大品牌评选--开始投票

2014网络十大品牌评选--开始投票

  目前,2014第二届电气行业网络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的活动报名环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