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规划缺位10年后遗症:弃风弃水现象不断涌现
“另外,也需要通过规划来统筹建设问题,就是说不能集中开工建设,还得考虑到上游产业,比如上游的设备制造企业,你把单子给了设备制造企业,一时生产不了,或者按照这么大的单子来配置生产能力,假如到明年你不需要了,突然没了订单,就会导致设备的闲置,这就要考虑到上游的设备制造商也要均衡安排生产。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下游,比如中能建、中电建等施工企业,不能说今年突然开工这么多的项目,到明年又没了,应该有一个均衡安排建设的问题,也就是说每年安排多少项目,这个靠市场是没有办法做的,而需要通过规划来引导解决。”
因而,对于规划起草者而言,更难的是各方利益的协调。作为能源规划一部分,电力规划要改变“十二五”期间诸多专项电源规划、区域电网规划的碎片化现象,加强统筹解决机制。
除了电网与电源的衔接,中央和地方的规划协调牵扯问题颇多。
因为不同的岗位、部门,不同的地方考虑也是不一样的。地方政府考虑的项目多少、就业和税收,项目收益往往放于第二位。而作为中间的规划制定者,既要解决供需的问题,又要解决行业可持续的问题。不同的部门需要相互制衡、相互协调,与过去相比,难度再不断加大。
特别是从2013年5月开始,国务院陆续公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名录。按照2014年2月公布的《国家能源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国家能源局保留了17项能源审批权。其中3项由能源局派出机构实施。
这也就意味着,审批权下放后,国家能源局的职能将演变为制定产业规划、执行能源法律法规以及对市场进行监管。
“过去中央定规划,中央审批项目,一个部委相对是容易的。现在项目审批下去了,怎么统筹好、协调好,那难度肯定增大。过去统筹协调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连规划都出不来,现在下去以后更是了,你怎么统筹协调,可能比过去的难度是几何的提升。规划的制定这实际上是对政府部门统筹协调能力的一个挑战。”欧阳昌裕评价道。
此外,处理好政府部门内综合规划局与专业司局的关系也是难点。“1988年成立能源部,规划设在综合计划同归口管理各产业规划,各专业司局可研究提出建议。现在国家能源局也设有综合部门和专业部门都在规划,这样综合和专业之间就需要衔接。”姜绍俊说。
也就是说,电力规划除了涉及能源局综合性的规划司外,电力司、新能源司、核电司等专业司局之间的协调也是重点。
在姜绍俊看来,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也产生了规划、科研等事业被弱化的副作用。规划院实行企业化,他所应当具有的政府职能荡然无存,连续三个五年规划执行的不理想,体制上的缺失是重要原因。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能源集团下属的电力规划中心依然受国家能源局委托进行规划工作。对于具体实施规划的电力规划中心而言,做到公正和客观,不受企业身份的影响也是难上加难。
此外,据佟明东介绍,电力规划也是滚动修改,3年为时间窗口。除了出台前的前期协调,后期的实施跟踪也至关重要。
“过去的电力部规划处除了批项目之外,大部分的工作量是研究规划,研究市场。规划完成后,还要跟踪实施,实施我们有另外的计划处,如果某个地方过剩了,看得见的在建规模多了,那对不起,你今年或明年要控制。”欧阳昌裕介绍说。
在姜绍俊看来,规划实施与规划编制同样重要。规划发布者每年应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规划实施报告,并将报告内容纳入年度工作报告。规划实施的第二年结束后应考虑滚动修订。规划期结束后应对规划实施提出总结报告,该总结报告需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手续,并向全社会公告五年电力规划实施情况。委托第三方对规划执行情况做后评价。这样使得规划研究、编制、发布、修订、总结、后评价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一部规划的出台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对于我们而言,如何协调与地方政府和各大企业之间的沟通,也是难点。就像考试一样,时间一到,我们肯定会交卷。但是交出一份让各方都满意的答卷几乎是不可能的。”佟明东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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