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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不经济”难题何解?

2014-11-19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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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理念并未在全社会得以普及,循环经济产业也难以形成规模。专家和企业在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时,无不指向两点:循环经济发展缺乏立法支撑...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理念并未在全社会得以普及,循环经济产业也难以形成规模。专家和企业在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时,无不指向两点:循环经济发展缺乏立法支撑,以及循环经济“不经济”尚未解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循环经济的发展也有望在立法进程中再迈一步。“现在正在跟人大建议,要把《循环经济促进法》去掉‘促进’两个字,改成‘循环经济法’,会增加一些强制性的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日前召开的“2014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上如此透露。

  循环经济发展两大桎梏

  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转型的主旋律下,循环经济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将起到愈发重要的推动作用。那么,这十年来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能够总结出哪些经验,在经济新常态下又将面临着哪些挑战和机遇?为了深入地探讨这些问题,“2014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的主办方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特地将循环经济领域的几位泰斗邀请到了论坛。

  这几位泰斗由于最早参与了我国循环经济的相关推动和建立工作,有的甚至参与了《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编制工作,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历程有着更为深刻的认知。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超过1万多亿,就业人数超过2000万,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总结十年来我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作用无法被磨灭。

  第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毛如柏参与了该部法律的制定,其总结称,这部法律的制定对推动我国循环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现在回过头看,这部法律依然存在着不少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比如在立法的针对性、立法的可操作性、立法的预示性上存在不足;

  对如何执法,如何惩治违法行为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我们当时在做这个工作时对这些情况讨论得不那么深入,希望我们的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能够接这个棒,加快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完善。最好把‘促进’两个字去掉,就叫循环经济法,这样更有利于推动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第十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钱易则谈到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现阶段狭隘的一面。她说,循环经济不能只考虑生产领域的作为,还要考虑消费领域的作为。一定要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发展绿色经济的理念下,提倡绿色消费。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就是循环经济“不经济”的问题。“如果我们采用的循环、绿色产品比采用天然资源的产品价格还要贵,那么绿色产品就没有市场,搞循环经济的企业也难以获得利润。”钱易表示,为了解决经济性问题,各行各业应该努力开发新型有效的科学技术,使它能够降低成本。另外,价格政策非常重要,例如天然资源价格和可再生资源价格怎么确定,如何通过价格杠杆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智慧。

  立法进程有望再进一步

  不光专家、学者在总结经验教训,政府部门对下一步循环经济的发展也有新的思路。

  解振华在论坛上指出,循环经济在我国潜力巨大,已经到了大规模推广的阶段。并提出,现阶段将从五个方面做工作。

  一是法律规范,强化制约。要把循环经济从理念向实践转化,需要强化法律法规建设,使循环经济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企业各界普遍遵循的社会规范。“现在我们正在跟人大建议,把《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的‘促进’去掉。”另外,加快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者落实废弃物回收等责任。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对低价值、难回收的产品要建立回收制度,提高回收率等。

  二是开展循环经济评价,建立以资源产出率为核心,发展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把资源产出率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综合指标,完善统计核算方法,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开展对政府、园区、重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评价。“节能减排是约束性的指标,但目前循环经济还不是约束性指标,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强制推动全社会来做这个事”。

(本文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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