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火电新标准需常态化监管
从2014年7月1日起,“史上最严” 排放新标准让火电企业苦叫连连。为了满足新标准,火电企业不得不面对运行成本增加、技术转型困难的局面。如何制定处罚标准与确保监管才也是标准“落地”的最大挑战。
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从原200毫克/立方米降为50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限值将从原50毫克/立方米降为20(严控地区)~3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则从原450毫克/立方米降为100毫克/立方米。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早在2011年1月便已经问世。当时业内一片抱怨声,普遍认为新标准的实施对电力行业而言是雪上加霜。
当我国“雾霾锁城”的局面越来越严重,火电企业已经开始感觉到大气环境与己息息相关。这一连串曾被视为卡住火电企业“脖子”的数字,已经真正成为中国全火电行业需要正视的挑战。
基于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身效益向好,目前国内火电企业已基本愿意接受这一新标准经过这两年对环保设施的改造,目前国内大部分火电企业都已经能达到新标准的要求。
由于这一最严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早已公布于众,企业已有较长时间更新设备、调试技术。尽管补贴资金尚不能完全覆盖增加成本,但也不影响大多数企业正常运营。
可是,虽然技术上并不存在障碍、经济方面也不存在问题,但企业在实际运行中却往往会“偷工减料”。
今年6月底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显示,被重罚的脱硫造假19家企业中有16家来自能源行业,其中更是不乏大型国有火电企业。
虽然我国各级环保部已经多次对于火电企业脱硫设备等环保装备问题作出处罚,但这些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即便在今年六月环保部已开出巨额罚单“杀一儆百”,但不少业内人士指出,今后该现象或还会长期存在。
目前,地方环保部门在监察管理、惩治违规行为之时威慑力明显不够,致使火电企业对环保部门的惩处未放心上。多家排放超标企业乃国企央企下属公司,通报批评、罚款停产等问题并不会威胁企业的核心利益。
在新标准实施过程中相关监管必须跟上,否则难以避免少数企业存在“补贴照要但运行偷懒”的问题。要杜绝这种屡禁不止的现象,需要改革监管模式、修改监管制度、重组我国的监管机构等等。
在新标准的推动下,中国火电企业的环保降耗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今后相关的监管措施应常抓不懈,形成一种长效运行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除了火电发展顶层设计要做好相关配套,各部委不能各行其是。同时,信息公开机制也应当及早完善,新闻媒体、民营企业、普通民众都应获得充分的知情权。一旦发现违规排放项目立即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及时对涉事企业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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