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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3-14 08:05:05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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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以方框图描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在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深化变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企业管理和员工队伍素质实现双提升,经营绩效和创新能力不断完善;加快推进坚强区域电网、一流供电企业建设;产权级次清理、无人值班改造、营业普查、供区整合、信息系统升级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保持了公司和电网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其中:完成售电量21.17亿千瓦时,电费回收率100%;实现营业收入12.44亿元,利润总额6260.15万元,净利润5414.95万元,每股基本收益0.34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36亿元,净资产4.29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费用:归还长短期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引起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42.14%。

  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投资收益同比增加61.80%。

  营业外收入:收到政府奖励资金及冲回原全资子公司水江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较上年降低53.35%,主要是本年确定注销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引起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2013年度发生数为1,089,211,316.35元,比上年数增加25.53%,主要原因是大用户恢复产能、供区移交、线损降低等因素引起售电量增加。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①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主要电力供应商,2013年公司向其采购电力5.75亿元,占同类采购交易的74.20%,系公司母公司。

  ②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是公司第二大电力供应商,2013年公司向其采购电力1.32亿元,占同类采购交易的16.98%,系公司间接控制人。

  4、 现金流

  本公司盈利及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引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9,227,926.40元。

  本期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引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3,975,496.52元。

  本期公司资产投资增加,引起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26,534,773.32元。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公司主营电力供应与销售,供电区域主要集中于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区域,以110KV输电线路为骨干网架,以35KV、10KV 线路为配电网络。报告期内,公司变电总容量约979兆伏安。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公司颁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公司主营业务电力供应主要集中于涪陵区行政区域内。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货币资金:归还短期贷款,引起银行存款减少。

  存货:结转上年未完工的电力安装工程项目工程成本,引起存货余额减少。

  短期借款:归还贷款,引起短期借款减少。

  应付票据:付款方式改变,引起应付票据减少。

  应交税费:上缴年初未交税金,引起应交税费余额降低。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承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1)涪陵董家湾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未投资建设,该项目已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2)投资"组建重庆市光华重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生产销售CCGZ03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产品项目原产品未投资建设,该项目已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注2:承诺项目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1)涪陵董家湾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经公司第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出资收购了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涪陵桥南110KV变电站电力设施资产,为避免造成项目重复建设、资产闲置和资源浪费,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拟终止投资建设涪陵董家湾110KV变电站项目,整体变更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5600万元(其中3760万元投入涪陵白涛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剩余184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三届四次董事会决定,并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投资"组建重庆市光华重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生产销售CCGZ03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产品项目,由于该项目产品研发时间较长,与当期市场同类成熟产品相比,技术上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该项目产品存在较大投资风险,放弃对该项目进行投资,终止双方技术许可范围内批量生产、销售CCGZ03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产品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3800万元;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三届二次董事会决定,并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其中:

  (1)参股组建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本公司参股投资4947万元,占该项目注册资本8.3%,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800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经公司第三届二次董事会决定,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公司第三届七次董事会决定调整投资计划,公告刊登于2006年8月17日、2006年9月5日、2007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补充公司项目流动资金184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四次董事会决定,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告刊登于2006年11月25日、2006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3)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贵州省道真县梅江河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项目(由涪陵白涛110KV变电站工程变更的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金额3760万元,其中2810万元用于建设涪陵工业园区盘龙路配电线路工程项目,9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告刊登于2011年8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参股公司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蓬威公司"),出资额8941万元,持股比例15%。主要经营年产6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化学纤维;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蓬威公司累计亏损严重。

  ?????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所持蓬威石化股权进行了以减值测试为目的评估,并出具了评估咨询报告(开元评咨报字[2014]002号),公司依据该评估咨询结果,对持有的蓬威石化2013年12月31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057.84万元。

  (2)参股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出资额2,547万元,持股比例1.44%。主要经营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理、签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的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经营正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有关证券公司"一参一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12年3月以来,一直积极着手对外转让东海证券股权,但因无受让方而未能实现对外转让。为了切实解决 “一参一控”问题,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启动东海证券股权对外转让工作的议案》,决定重新启动东海证券股权对外转让相关事宜。目前,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股权进行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确定公开挂牌转让价格。

  (3)参股公司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30%。主要经营水力发电。报告期内,华源公司亏损221.17 万元。

  (4)参股公司重庆市涪陵银科经济技术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科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3.33%。主要经营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提供担保。报告期内,该公司经营正常。

  2013年3月,银科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增资后,银科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1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据此,本公司持股比例由4.55%变更为3.3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银科公司分红款22.31万元。

  (5)参股公司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嘉南公司"), 注册资本金10,853万元,持股比例35%,主要经营活动水泥制造、销售。2013年度,新嘉南公司盈利1599.0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新嘉南公司2012年度分红款63.85万元。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重庆市调整发展规划和经济增速,重新划分五大功能区,调整地方经济布局,能源和电力市场出现新的变化,预计供区内电力需求将保持平稳持续增长;涪陵区抢抓主体功能区发展机遇,加快推进页岩气综合开发、军用机场搬迁、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等十大重点项目,着力打造"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可以预见,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将是涪陵区未来几年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为电网和公司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强化电力销售为核心业务。积极争取国家电网500千伏变电站落地涪陵区;并以此为依托,努力打造坚强电网。2015年前,城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2%,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72%以上;变电站光纤覆盖率提升至100%,完成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努力把涪陵电网建成"主网坚强、配网可靠、农网完善、安全高效"的一流区域电网,把公司建成"管理精益、服务优质、队伍优秀、和谐稳定"的行业内一流供电企业。

  (三) 经营计划

  根据涪陵区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公司运营状况,2014年公司经营目标为:完成售电量22.40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为主,同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确保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由于影响经济增长和电力需求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公司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一是生产经营压力增大。预计未来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公司现有高耗能工业用电存在萎缩风险,而在新的大工业客户引入上又受制于客观条件影响。但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大力开拓市场,增供扩销,做好小水电上网情况摸排,充分运用优质服务和市场化手段,巩固存量、争取增量。

  二是供电服务压力增大。随着社会普遍服务水平的提升,客户对提供更快捷、多元化、互动化的供电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将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树立“大服务”理念,构建响应实时快速、管控有力高效、服务方式多样、感知良好的服务体系。

  三是供电安全压力增大。近年来,涪陵电网主网架构得到了明显改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得到了较大提高,但"两头薄弱"依然突出。公司将对接涪陵"城市发展新区"定位,高起点修编配电网发展规划,优化投资策略,充分运用电网规划和分析诊断成果,优先安排关键项目和效益项目,重点解决好网络结构薄弱、供电可靠性差、设备水平不高、配变布点不足等问题。

  三、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2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精神以及重庆证监局相关要求,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2-20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了《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三)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11—2013年度,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亦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重庆涪陵电力(600452,股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六、 其他披露事项

  1、根据公司《关于调整压缩产权级次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同时完成了重庆市光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销(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2013-001号公告)。

  2、根据公司《关于调整压缩产权级次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完成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吸收合并,同时完成了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销(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2013-017号公告)。

  3、公司已完成对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江公司”)的吸收合并以及重庆市明宇送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明宇公司”)的清算工作,同时,完成了水江公司、明宇公司工商登记注销(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2013-039号公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根据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压缩产权级次方案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耀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耀涪公司"),并于2013年7月8日完成对耀涪公司的工商注销。

  根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下属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关停后续处置方案的议案》,公司于本年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江公司"),并于2013年11月27日完成对水江公司的工商注销。

  根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明宇送变电工程公司并设立送变电工程分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注销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明宇送变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明宇公司"),明宇公司人员、业务资源等转入本公司。

  综上所述,本公司于2013年度内吸收合并了原全资子公司耀涪公司和水江公司,注销原全资子公司明宇公司并设立分公司。上述架构重组于2013年11月29日完成。自该日起,本公司不再拥有子公司。相应地,本公司无需编制2013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第四条规定:“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了合并财务报表,但报告中期内处置了所有应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只需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但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仍应当包括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度可比中期没有子公司的除外。”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其所有的全资子公司,或者将全资子公司的业务整体并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所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未发生变化,且重组完成时间在2013年),在目前尚未引入“经济主体财务报表”概念的情况下,为了兼顾上述会计主体变更的处理原则和报表的可理解性,建议对公司2013年度(上述架构调整的完成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以下方法列报:

  一、财务报表正表:

  (一)资产负债表:考虑到期末无子公司,无需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但需要提供年初合并报表作为比较数据,按以下格式列报:

  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由于架构重组并不是在年初1月1日完成的,故继续分别提供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但为了避免误解,可把合并报表和母公司个别报表合并为一张,按以下格式列报:

  利润表

  二、财务报表附注:

  在财务报表附注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的开头,用文字说明:“如本附注六“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所述,本公司于2013年度内吸收合并了原全资子公司耀涪公司和水江公司,注销原全资子公司明宇公司并设立分公司。上述架构重组于2013年11月29日完成。自该日起,本公司不再拥有子公司。相应地,本公司无需编制2013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但鉴于上述架构重组是本公司控制范围内的经济资源整合,不改变本公司所能控制的经济资源,基于经济主体延续性的原则,重组完成后的本公司财务报表实际上是原先合并报表的延续。为了体现经济主体的延续性,提升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本部分中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年初数”指2013年1月1日的合并报表数,“年末数”指2013年12月31日的本公司报表数;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的“上年数”指2012年度的合并报表数,“本年数”指2013年度的合并报表数。”

  董事长:张波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2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0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2013年度,公司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从年初的21,000万元降为年末的6000万元,减少15,000万元,满足了《公司2013年度申请银行贷款及授权的决议》“贷款控制在3.5亿元以内”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3年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579万元,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57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3 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15万元,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6,132万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7万元。

  鉴于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提取董事会基金186.5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及外部授信银行情况,公司2014年度拟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控制在35,000万元以内,满足公司银行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续贷的融资需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009号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其中张波、杨玉文、余兵、秦顺东先生四位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修改后条款: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三)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涉及3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

  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将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以上各项现金分红比例还需满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6万元;拟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2万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反舞弊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010号公告)

  决定于2014年4月4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08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七次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胡炳全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银行贷款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同意本年度公司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事项整改效果较好。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0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张波先生、杨玉文先生、余兵先生、秦顺东先生共四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由于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电网正常供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第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与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预计售电金额为55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3-022号公告)

  注2:公司第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熹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2,010,000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3-035号公告)

  注3:2013年度,公司因供区调整新增销售电量等原因,导致公司新增了关联方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隆公司”),并与关联方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东电力”)购售电实际发生额超出了公司第五届三次董事会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预计数据;公司与关联方武隆公司新增关联交易726万元,与关联方川东电力实际发生关联交易超出预计9241万元,合计超出预计9967万元。

  2014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予以追认,该议案将与本次议案一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4-003号公告)

  注4:本议案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购售电金额与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可能有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公司年初预计和年末统计的金额是交易金额(含增值税),而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对损益的影响金额,即成本数(不含增值税),因此可能造成披露数据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因统计标准不一致而导致数据的差异化,今后公司涉及购售电的发生金额将以对损益影响(不含增值税)进行披露。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法定代表人洪涛,工商注册号为5001021800039,注册地址为涪陵区望州路20号,注册资本金20,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火力、水力发供电、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热力设备安装、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维修、建筑材料制造;批发、零售机械、电器设备及材料、电工专用设备、矿产品、钢材、建材、有色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丝绸、百货、棉麻制品;旅游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服务。

  2、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系重庆市电力公司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重庆市电力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立于1997年6月,法定代表人孟庆强,工商注册号为500000000000467,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21号,注册资本138,300万元,重庆电力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购销,电网经营,电力设备及物资购销,物资供销业,电力行业科技开发及技术咨询等。

  3、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法定代表人唐斌,工商注册号为:500232000000976,注册地址为武隆县巷口镇建设中路5号附12号,注册资本17229.47万元,经营范围为供电(武隆县部分地区);电网经营,电力设备,物资销售,电工器材加工,调试修校,电力科技开发、电力信息、技术咨询。

  4、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法定代表人吕旭东,工商注册号为500102000050272,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凤阳大道8号,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设计。

  5、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法定代表人张辉勇,工商注册号为500102000012206,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镇聚龙大道190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变压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安装修试,高低压开关柜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外贸进口业务等。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购电、售电,以及提供服务、接受服务,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在并网方式及容量、电能计量点、计量装置管理、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电价政策、考核计费等,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一)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

  1、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201 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2、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为227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3、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书》,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4、公司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理协议书》,合同金额为7.69万元/年,合同有效期从2012 年1 月1 日起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该合同。

  5、公司拟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14年度《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6、公司拟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14年度《电力过网协议》,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经过公司电网向重庆市电力公司购电,公司按过网电量向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过网费,价格为3分/千瓦时(包括线损、管理费用等),电量按实际过网电量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二)公司拟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签订的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长寿供电分公司)签订2014年度《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结算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三)公司拟与重庆市涪陵区瑞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熹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公司委托瑞熹物业承担2014年度本公司下属供电所、变电站等物业设施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250.50万元,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四)公司拟与国网重庆武隆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隆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武隆公司签订2014年度《趸购电合同》,电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电量按实际电量结算,电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按月支付。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继续生效。

  (五)公司拟与重庆市亚东亚集团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亚公司”)签订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亚东亚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公司作为售电人根据用电计量装臵的记录和电价,与购电人亚东亚公司定期结算电费,售电价格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1月1 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电价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根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国家电价政策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法合规与关联方进行电力供应与交易,彼此成为对方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双方共同承担和履行的社会责任,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有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电网安全有序稳定运行,符合电力行业的自然属性和特殊性。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合理的,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4—010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4年4月4日。

  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4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股权登记日: 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

  参会登记日: 2013年4月2—3日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

  四、审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追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议案》;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13楼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刘潇

  联系电话:023—72286777、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349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简称

  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

  600452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 彬

  刘 潇

  电话

  023-72286777

  023-72286349

  传真

  023-72286777

  023-72286349

  电子信箱

  fldlcaibin@163.com

  xiaoxiao11011@sina.com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1年(末)

  总资产

  735,579,804.71

  813,034,531.48

  -9.53

  899,790,38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8,880,870.72

  363,056,330.40

  18.13

  336,318,695.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38,654.37

  -10,289,272.03

  不适用

  109,979,549.21

  营业收入

  1,243,921,679.80

  1,116,192,289.61

  11.44

  957,493,62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149,463.59

  28,285,678.04

  91.44

  10,015,17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703,510.18

  22,394,442.08

  72.83

  11,855,851.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4

  8.07

  增加5.77个

  百分点

  3.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18

  88.89

  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18

  88.89

  0.06

  报告期股东总数

  16,57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13,44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51.64

  82,630,044

  0

  无

  方正证券(60190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未知

  1.18

  1,890,000

  0

  无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未知

  0.53

  850,000

  0

  无

  周涛

  未知

  0.48

  772,416

  0

  无

  陈河南

  未知

  0.46

  728,599

  0

  无

  廖志民

  未知

  0.45

  713,000

  0

  无

  王妹

  未知

  0.40

  635,786

  0

  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

  未知

  0.38

  610,000

  0

  无

  魏忠华

  未知

  0.38

  600,000

  0

  无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未知

  0.30

  484,998

  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前十名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243,921,679.80

  1,116,192,289.61

  11.44

  营业成本

  1,073,106,269.74

  981,038,421.02

  9.38

  管理费用

  70,526,256.27

  72,890,543.57

  -3.24

  财务费用

  2,121,828.52

  5,002,866.01

  -5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38,654.37

  -10,289,272.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325,834.22

  -53,791,060.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368,371.52

  -1,392,875.00

  ——

  资产减值损失

  45,787,610.91

  7,130,460.28

  542.14

  投资收益

  5,156,431.71

  3,186,852.99

  61.80

  营业外收入

  15,705,577.15

  11,166,067.39

  40.65

  所得税费用

  8,452,050.85

  18,119,058.94

  -53.35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电力行业

  电力销售

  1,063,207,295.28

  100

  966,584,302.96

  100

  10.00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电力销售

  电力销售成本

  969,421,604.07

  91.18

  782,976,877.51

  81.00

  23.81

  电力工程安装

  电力工程安装成本

  64,426,357.09

  6.06

  163,181,051.69

  16.88

  -60.52

  电力物资销售

  电力物资销售成本

  29,359,334.12

  2.76

  20,426,373.76

  2.12

  43.73

  分产品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电力行业

  1,227,599,949.73

  1,063,207,295.28

  13.39

  12.94

  10.00

  增加2.3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电力销售

  1,089,211,316.35

  969,421,604.07

  11.00

  25.24

  23.81

  增加1.03个百分点

  电力工程安装

  98,005,947.16

  64,426,357.09

  34.26

  -49.25

  -60.52

  增加18.75个百分点

  电力物资销售

  40,382,686.22

  29,359,334.12

  27.30

  67.29

  43.73

  增加11.92个百分点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重庆地区

  1,227,599,949.73

  12.94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53,214,497.39

  7.23

  106,970,048.76

  13.16

  -50.25

  存货

  2,301,381.57

  0.31

  10,379,133.66

  1.28

  -77.83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6.80

  90,000,000.00

  11.07

  -44.44

  应付票据

  10,000,000.00

  1.36

  95,000,000.00

  11.68

  -89.47

  应交税费

  3,487,318.69

  0.47

  5,782,645.36

  0.71

  -39.69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持股变动情况

  备注

  重庆市银科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提供担保。

  3.33

  减少1.22%

  银科公司于2013年3月新增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增资后,银科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100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据此,本公司持股比例由4.55%变更为3.33%。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水力发电。

  30.00

  无

  参股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理、签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证券的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44

  无

  参股子公司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活动水泥制造、销售。

  35.00

  无

  参股子公司

  重庆市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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