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供电局查处佛山各类窃电、违约用电案件13宗
2012-12-04 10:42:21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佛山供电局昨向媒体通报,经过8个月的营销业务效能监察,查处了佛山各类窃电、违约用电案件13宗,挽回电费经济损失780160.65元,增加经济收益2330157.23元。
据悉,该局今年4月起开展营销业务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成立专门的效能监察小组,对营销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及工作流程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此项工作完成,查处了佛山各类窃电、违约用电案件13宗,挽回电费经济损失780160.65元,并增加经济收益(主要违约金罚款)2330157.23元。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一般窃电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电费五倍以下罚款,同时承担供用电合同违约责任。对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按盗窃罪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窃电,除以上处罚外,还应追究实施窃电行为教唆、指使、胁迫、引诱、协助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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