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健全机制 明晰责任
安徽省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5月3日,安徽省电力设施保护第四次领导小组会上传出消息,安徽省政府将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更名为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增加省综治委办公室等成员单位,并以《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和《安徽省电力行政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等文件形式,明晰了各成员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
近年来,安徽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加强配合,有效确保了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但当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存在执法难、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惩处等问题,需要集多方力量、各方能力共同加大电力行政综合执法力度。
此次,安徽省政府在文件中明确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单位由原来的9个增为15个,健全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联动机制。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部门多、分布区域广、专业技术强、工作任务重,必须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安徽省政府在文件中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文件还要求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下工夫,努力实现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套比较完整、便于操作、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程序和做法,确保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