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建立厂网合同电量分层优化完善发电配置
国家电监会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厂网合同电量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厂网合同电量分层优化机制,进一步优化发电资源配置。
《通知》指出,在竞争性电力市场建立之前,各地制定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目标时,应认真听取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意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电设备状况、电网传输能力以及用电负荷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各发电企业年度电量目标。
《通知》强调增强发电企业内部发电能力统筹功能,优化上网电量形成机制。年度发电量预期目标形成后,在同一电网内,鼓励发电企业将本企业所属发电机组的年度目标电量汇总后提出内部优化调剂的建议。优化建议报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通过后,厂网双方据此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经校核不符合电网运行约束条件的,由调度机构与发电企业协商,并根据情况进一步进行调整。厂网双方分歧较大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电力监管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和协调。
协商一致后确定的电量应在年度购售电合同中分解到月,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发电企业不能完成当月电量的,在满足电网运行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发电企业内部调整发电计划或在发电企业之间开展发电权交易。在事故或紧急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可调整各机组发电计划,由此导致的电量偏差在后续月份滚动平衡。年度合同电量全年执行偏差一般不大于2%。当年度发电量预期目标与实际需求发生较大偏差时,应同比例调整发电企业年度合同电量,将实际需求电量全部纳入调整范围。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