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
二、物资采购概况与招标数量
2.1 概况与招标数量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物资公司(简称招标人)拟对2011年大庆油田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和油田热电厂3*200MW机组脱硫改造工程所需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需求明细表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1.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1*300MW(一塔一炉) 1套
2.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3*200MW(三塔两炉) 1套
2.2 交货地点:大庆油田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省建设厅)颁发的二级(含)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脱硫)。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
3.5投标人必须具有3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2台及以上机组的运行维护业绩。
3.6投标人必须具有3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2台及以上机组的销售业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7月 20 日至 2011 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划卡收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李秋业
手 机:13718790623
邮 箱:liqiuyel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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