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研院荣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日前,山东电力研究院荣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5月19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山东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会长王天仁为山东电力研究院现场授牌。研究院院长孙文英、副院长杨永军陪同省工商局领导参观了部分实验室,介绍了研究院的基本情况,重点汇报了企业客户群、合同和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王天仁作重要讲话。他对山东电力研究院获得该项荣誉表示祝贺,对合同和信用管理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是关系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一个企业不但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还要通过建设良好的企业信用、社会责任感、企业道德感来支撑企业的长久发展。王天仁副局长说,山东电力研究院不断加强信用建设,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认真履行各类合同,严格制度执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去年还被被评为全国电力行业AAA级信用企业,获得社会、行业和客户的认可,授牌是对以往工作的肯定,希望山东电力研究院作为山东电力的科研基地、技术中心、人才中心,在依法治企、诚信经营方面带好头,为全省发供电企业服好务。
孙文英表示,山东电力研究院被省工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既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压力。研究院将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和信用管理,对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自查,按期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工作,继续做守法经营企业、诚实守信企业、客户满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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