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风电和环保设备明年将继续征收进口税

2010-10-27 10:09:57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点击:

   重大装备制造领域的设备进口关税政策再度调整,对国内已形成生产能力的部分领域继续征收关税,预示着中国对该领域自主创新的重视。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指出,包括风力发电和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在内的企业自用设备进口将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

    自2010年6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财关税〔2009〕55号文件附件《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所列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这是我国相关部门今年第二次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此前,在今年4月份,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就下发通知,对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所附装备目录与商品清单予以调整。

上一篇:伊朗首座核电站开始装载核燃料
下一篇:我国风电机组首次迈入3000元时代

分享到:
收藏
相关推荐

国家能源局召开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进点会

国家能源局召开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进点会

8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全文]

2014网络十大品牌评选--开始投票

2014网络十大品牌评选--开始投票

  目前,2014第二届电气行业网络十大品牌评选活动的活动报名环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