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通过“AAA级标准良好行为企业”复审确认
2009年12月3日,由浙江省标准化协会组成的专家组一行三人,对华通机电集团建立并运行的企业标准体系进行了复审。经过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现场审核,专家组一致认为,公司符合企业标准体系AAA级标准,予以通过审核。
专家组一致认为,华通制定的标准化方针、目标合理,技术、管理、工作三大标准体系齐全,切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符合《企业标准体系》国家系列标准,达到了“AAA级标准良好行为企业”要求。专家组高度赞扬集团领导层重视标准化工作,尤其对董事长提出的“标准(制度)第一、总经理第二”的管理理念,给予很高的评价。对标准化工作在产品开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予以肯定。
华通集团2003年起开始建立标准化体系,2006年11月被省标准化协会确认为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为规范和提升公司标准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在实施标准体系全过程中,积极发挥标准体系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建立满足企业需求的企业标准体系,达到协调、统一、最佳化,使公司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公司重视基础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培训和实施,近年来公司共发布修制订标准260多个,同时按GB/T19273-2003对企业标准体系进行自我评价,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公司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0多项;认真抓好产品质量,重视专利技术研发,近年来共获得国家专利50多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