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向电力央企注资126.7亿
2009-02-24 09:47:13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2月20日下午,国资委宣布,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电力企业共注资126.7亿元,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并下达至相关中央企业执行。
根据国资委的安排部署,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部分中央电力企业提供了126.7亿元灾后重建资本性支出,其中:向国家电网公司注资87.3亿元、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注资33.4亿元、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注资2.5亿元、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注资1亿元,以上合计126.7亿元。
这笔注资主要用于受灾地区中央电力企业恢复生产。除此以外,2008年国资委未向中央电力企业安排其他注资事宜。
国资委透露2008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下达至相关中央企业执行。考虑到中央电力企业在低温雨雪和汶川地震两次自然灾害中损失较重,并承担了抢修电力基础设施和恢复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为抢险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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