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电百万机组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008-01-25 09:55:58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继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1~6号机组在省内首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日前,该厂四期工程7、8号百万千瓦机组也顺利取得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至此,该厂8台机组全部取得了《电力业务许可证》。
电力业务许可证是电力监管机构依法赋予电力企业从事电力业务的法定凭证。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国家电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并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管理规定指出,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否则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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