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双200亿”困局击中新能源开发体制“痛点”

2015-08-14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点击:
导读:日前,中国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一个活动上表示,十余年的发展下来,中国可再生能源遭遇限电和拖欠补贴形势严峻,额度分别将达到“200亿度电”、“200亿元补贴”。...

  日前,中国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一个活动上表示,十余年的发展下来,中国可再生能源遭遇限电和拖欠补贴形势严峻,额度分别将达到“200亿度电”、“200亿元补贴”。这严重制约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

  双200亿困局,凸显出我国新能源开发模式和体制管理之痛,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并在更高层次上寻找出路。

  关于限电问题,世界不少地方都有,我国尤为严重,近期更加恶化。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175亿度,同比增加101亿度,平均弃风率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弃光电量约18亿千瓦时。

  这意味着,半年时间内中国约有近200亿度清洁电力由于被限发而损失,同比翻一倍多。这些损失的电量折合标准煤接近600万吨。

  限电、弃电的直接原因,是当地电力消纳能力有限,电力供给供过于求。然而,这只是表面现象。深层原因,在于我国新能源的开发格局,以及国家的监管体制。

  从开发格局上来说,众所周知,我国新能源开发是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体。这些企业实力雄厚,大开大合,在我国西北部风电、光伏资源丰富区,做了大量的项目。

  他们在促进行业大发展的同时,也不免有两个遗憾:一是粗放经营,对浪费点电量和经济效益,不那么“痛心”;二是挑肥拣瘦,对于资源量没西北那么好、又要费很大劲探讨业主关系的分布式开发,不那么“上心”。

  其实,新能源发电量任何地区都是可以预测的;当地的消纳能力,也是可以预测的。所以说,在一个项目动工甚至立项那天起,这些开发者就知道了一定会“弃电”、大概弃电量是多少。

  在这种形势下仍然坚持开发,无非说明了在考虑弃电因素后,项目仍然可以盈利。这就不是企业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了。

  因此,如何让国企和民企一样,面临更加严格的成本和项目收益约束,吸引更多民营企业“玩得起”新能源项目开发,恐怕是行业发展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恰恰也表明集中式地面电站开发,正逐步从我国新能源开发主体的位置上淡出。这些国有企业如果不及早转身,投入分布式项目开发,等他们醒来的时候,恐怕早已沦为我国新能源开发的配角了。

  当然,弃电与体制管理漏洞,也有重大关系。我国新能源开发实施项目核准制,只有得到审批的项目,才能拿到“路条”,从而得到补贴。也就是说,西北地区新能源项目开发的“阀门”,掌握在政府手里。

  由于西北地区弃电量,提前是可以预测的。所以,从道理上来讲,只要政府调整好阀门的大小,就不会的发生弃电。而实际上弃电程度在不断恶化,作为观察者,我们只能“呵呵”了。

  至于补贴问题,更是直击我国新能源管理体制的“痛点”。补贴拖欠,无外乎两个原因。

  一是资金来源渠道出了问题。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资金来源为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做到足额收缴,缺口达数百亿元。

  二是程序过于繁杂。据了解,获取补贴先要经过需电网内部的冗长审核,再到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进行审批。审批完后进入目录,中央财政再拨付至地方财政,因此企业拿到补贴时间,有可能超过一年半的时间。

  而就补贴来源问题来说,向火电企业征收电价附加,在逻辑上本身就是一种矛盾的安排,是不可持续的。

  新能源发展就是要逐步替代火电,火电企业主观意愿不愿上缴这个费用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加之新能源发展会导致部分火电企业效益严重受损,致使这个费用的基数呈下降态势。所以,从电价附加之外的角度,专门研究新的新能源补贴来源,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至于补贴的繁琐程序问题,业界已经反映了多年,之所以还没有得到解决,原因可谓不言自明。

  所以,无论的弃电问题,还是补贴来源问题,以及补贴程序问题,说到底都是我们新能源开发已经进入了大规模分布式开发的新阶段,而管理思路仍然停留在过去集中开发的旧时期。

  市场在跑步前进,体制却在强力掣肘,这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发力解决的内容。

  好了,吐槽完毕,现在来学习文件。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作者系中关村新能源产业研究院理事长 林玉)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上一篇:“第四代”核电技术望于2017年投入建设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相关推荐

负瓦特:被忽视的“第五大能源”

负瓦特:被忽视的“第五大能源”

在中国,每发一度电大约需要300-400克煤炭,排放870克左右二氧化碳。即使采用像太...[全文]

智能电表有了国家标准 企业如何起舞

智能电表有了国家标准 企业如何起舞

何为智能电表?智能电表除了具备传统电能表基本用电量的计量功能以外,还具有双向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