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对一家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对南昌市广益昌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南昌市广益昌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现予公告。
2015年1月4日,南昌市广益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益昌)供应抚州市金溪等县2014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拉线抱箍在安装拉线抱箍紧固过程时,拉线抱箍断裂。经检测分析,质量问题原因属于热镀锌工艺环节质量管控不严,导致材料劣化。
根据《细则》(国网(物资/4)249-2014)第三章“不良行为分类”第十一条规定“因供应商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给公司电网建设、生产运营、优质服务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对广益昌处以核减该供应商中标总量的30%(达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应终止合同)的处罚。解除限制后在下一批招标采购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20分(按评分权重折算前)。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物资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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