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核电发展手握几张好牌?
截至2014年,我国停止审批核电新项目的工作已达3年。同时,深陷呼吸之痛的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核能的意义。
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重点实施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和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为实现至 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清洁能源必须成为能源主力。能源结构调整日益紧迫,核电项目重启一时引发众人关注,核电行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然而,无论是沿海、内陆核电项目的重启,还是核电行业的“走出去”与大整合,都必须建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必须以求得更安全的发展为目标。2015年,我国核电行业发展蓄势待发,核安全监管部门重任在肩。
前行之路尚远,求索之步不停。
沿海核电重启箭在弦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2014年12月4日表示,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将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这释放出我国即将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积极信号。
“2015年是实现2020年我国核电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我国将很快重启沿海核电项目建设。2014年11月19日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这一计划在安全发展核电部分提出,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成昆指出,计划再次明确,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基于这一计划,要实现2020年装机5800万千瓦的目标,除了现在建成和在建48个机组装机4886万千瓦以外,尚缺近1000万千瓦,考虑到一般核电建设周期5年~6年,明后两年必须启动近1000万千瓦新建项目才能实现2020年的目标。其中,大部分应在2015年开工建设,所以2015年是实现目标的关键一年。我认为,只要下定决心、科学决策,完全有可能实现2020年目标。”赵成昆表示。
对于2015年我国沿海核电项目重启,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总工程师柴国旱也明确向记者表示,一批项目肯定可以动工。“红沿河5、6号机组的国家核安全局专家委员会会议已经开过了,现在等着国务院的决定,明年肯定可以动工。”
此外,柴国旱告诉记者,作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堆型,使用“华龙一号”技术的福清5、6号机组目前也正在加紧开展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审评工作。“实际上至今已经召开了两次审评对话会,还需要进行一些专题的技术交流。经过审评后或许还会有些改进的后续工作,预期明年应该会同意建造。”
同时,他指出,由于今年的新建机组指标没有使用,如果明年批准建造的这几个新机组使用今年的指标,那么,明年或许还有一些机组要上,比如AP1000的后续项目。
“徐大堡1、2号机组,三门的3、4号机组,海阳3、4号机组,陆丰1、2号机组都可能动工。这些项目的核安全审评工作已经持续了一年多,从核安全审评角度来看不存在颠覆性问题。但最终能否重启要看国家的决定。”柴国旱告诉记者。
他进一步指出,实际上,对于现在的AP1000技术来说,主要的问题就是主泵问题。“如果主泵的耐久性试验进展有突破,后续的AP1000项目是完全可以动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