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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2014-12-30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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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十多年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职能名存实亡,根本不能发挥作用,甚至销声匿迹…… ”...

  第三,要切实处理好政府电力监管与电力市场之间的关系。

  《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决定》要求,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的职责和作用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一是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应该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和电力市场正常运行过程中相互紧密配合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二是对自然垄断业务分类、分离、拆分监管符合电力体制改革方向。三是实施基于绩效的输电及配电准许收入或价格限制制度是电力监管的主要内容。四是取消电价的财税替代职能是厘清并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和微观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五是建立公平、高效、透明充分竞争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第四,要实现电力垄断业务与竞争业务的分离。

  《决定》指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决定》要求,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要求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实现电力垄断业务与竞争业务的分离是电力体制改革最为基础性的工作,但是电力价格改革、市场规则建设、监管会计制度建设必须与电网垄断业务与发电和售电业务相适应,同时电网的收入必须与准许收入相一致。为了提高监管和垄断业务效率、公平度和透明度,促进企业精细化管理,还应该对电网不相容或差别较大的垄断业务进行分离或实体性分开(输电业务与配电业务、调度、交易业务与电网业务)并适度划小实体规模(电网拆分)。

  第五,要积极深化电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

  《决定》指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大力吸纳社会资本,加大电力企业产权多元化力度,提高电力企业活力和电力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国有资本(包括中央和地方)适度控制电网企业、适度控制核电企业、适度参股大型电力企业,取消电力企业行政待遇,实现经营者选择市场化。完善电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电力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完善电力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约束,提高电力企业对市场敏感度。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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