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业界动态 > 正文

各省市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具体政策规定

2016-10-19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点击:
导读:2015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指出,“…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
  2015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指出,“…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

  2015年11月,9号文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指出,“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2016年8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加急明电下发《关于报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电〔2016〕503号),拟在全国批复100个左右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增量配网。

  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对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等做出规定。并且明确规定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显而易见,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是本次电改的一大亮点。社会资本通过与电网企业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获取增量配电网的运营权,使过去难以产生收益的配网资产价值凸显。

  那么,对于配电资产的增量与存量是怎样界定的呢?各网省对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有什么政策呢?

  纵观各网省发布的政策文件,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很多省份规定对于历史形成的电网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均视同为增量配电业务,按照实际覆盖范围划分配电区域。根据各省市的实际情况不同又带有地方特色。

  以下汇总了各省市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具体政策规定,欢迎大家对号入座。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上一篇:湖南电力的加减乘除提质增效经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相关推荐

各省市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具体政策规定

各省市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具体政策规定

2015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指出...[全文]

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共516个 计划总投资金额11708亿元

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共516个 计划总投资金额11708亿元

财政部日前公布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共516个,计划总投资金额11708亿元。今年6月初...[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