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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利好光伏电站建设用地

2015-08-31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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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8月26日,据媒体报道,国家林业局与国土资源部数据资料交接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林业局准备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资料移交给国土资源部...
  2015年8月26日,据媒体报道,国家林业局与国土资源部数据资料交接仪式在北京举行,国家林业局准备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林权登记资料移交给国土资源部,同时,国家林业局计划将掌握的其他林业土地资源数据根据需要与国土资源部共享。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出席了交接仪式。

  此次两部门数据交接的大背景是国务院此前批准国土资源部在地籍管理司加挂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指导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国土部计划将国土、林业、农业、筑建以及海洋五部门的数据资料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局,纳入国土资源部搭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根据国土资源部此前下发通知,2015年下半年各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

  不动产登记局对五部门功能的整合和信息共享无疑是对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用地申报的一个利好。据悉,国家对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的用地有着严格的限制,一般只允许在荒地、滩涂或者废弃土地等几种类型的土地上建设,林地、草地等类型的土地使用风险正在增加。据光伏們了解,多个光伏企业在项目开发中都遇到了一地两证的困扰,即该土地在国土资源部门被划为荒山荒地,但在林业部门却显示为林地。

  据一位电站开发人员介绍,其山东济南某光伏电站项目所用地在国土资源部门被认定为荒山荒地,而林业部门的回复函中确认选址符合规划,但项目开工建设时,林业部门找上门来,宣称建设用地中部分是国家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该人士表示,在国家能源局此前出具的光伏项目备案操作守则中没有涉及到林业部门,“并且谁也没想到国土资源部和林业部会用两套标准来界定土地属性,而山东的光伏项目开发,大多会遇到土地属性界定不一的情况。”业内诸多光伏电站开发商表示,希望此次信息共享和统一登记,将在一定程度消除部门信息壁垒,统一土地属性,便于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用地申报。

  虽然改革的方向令人欣喜,但对于政策的落地实施还需要翘首以待,光明网消息称,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仍然滞后。国土部公布的截至3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而目前这个数字大概是30%和14%。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yang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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