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警示十大电力公司限期脱硫

2007-04-25 09:35:00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点击:
据《中国青年报》讯 世界地球日前夕,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向十大电力集团公司发出警示通知,要求这些公司加快建设在山西境内电厂烟气脱硫限期治理工程。
  山西省人民政府曾在2005年向这些电力公司在山西境内的所属电厂下达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要求分别在2006年10月底前、2007年3月底、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全部机组的脱硫设施建设。但是这些电厂有的未能按时建成限期脱硫设施,有的脱硫设施建设尚未启动,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未能完成,影响了全省二氧化硫污染物减排任务指标的高比例完成。
  警示通知称,对十大电力公司所属电厂逾期未能完成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的行为,山西省环保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向社会通报。
  受到警示的电力公司和电厂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鲁能集团公司、晋能集团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中国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神头光达股份合作发电厂。

上一篇:河北政府率先出台电网建设考核办法
下一篇:发改委编制电煤价格指数 完善后将对社会发布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