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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府率先出台电网建设考核办法

2007-04-25 09:31:00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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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加快电网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4月18日,随着河北省政府《关于电网建设的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出台,河北省电网建设获得了更加有力的政府支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由省政府推出的关于电网建设的考核办法。
    河北省对电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去年以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关于电网建设的汇报。去年4月29日,河北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市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去年5月9日,河北省政府与国家电网公司举行高层会谈并签署会议纪要后,加大了对电网建设的支持力度。今年2月6日,在河北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明确要求“凡是涉电项目都要做到‘快审、快批、快办’”。此次《考核办法》的出台,正是深入贯彻落实高层会谈纪要精神和《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体现。
    《考核办法》适用于河北省政府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河北省电力公司  (以下简称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工作考核。
    《考核办法》要求,河北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电网公司领导参加的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加快电网建设的有关政策,定期召开会议,督导协调电网建设项目,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将城市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规,预留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并加以保护;及时出台符合辖区实际的电网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加快电网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根据《考核办法》,每年初省政府将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电网公司签订年度电网建设责任书。每年12月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电网公司要将年度电网建设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并上报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将在下一年的1月份,组织对上一年度各市电网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考核办法》强调,省政府将根据电网建设责任书完成情况,对各设区市政府进行考核。对按期、按量完成的,省政府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做出较大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规定任务的人民政府要向省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情况汇报;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市,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记者了解到,近期河北省政府将于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电网公司签订年度电网建设责任书。省政府还承诺“十一五”期间提供2亿元无息贷款,用于电网建设。
    另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河北省全省电网建设总投资将达到801亿元,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4座、开关站2座,扩建8座,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2840万千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4577公里;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05座,扩建35座,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3843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线路6187公里;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24座,扩建168座,新建线路7394公里;新建35千伏变电站513座,扩建525座,新建线路7468公里,初步建成以500千伏为主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河北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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