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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2023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箱式开闭所)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2023-10-11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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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3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箱式开闭所)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
国家电网2023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箱式开闭所)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并委托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本次预审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有效期内,可视情况组织补充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联合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序号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ECP标段名称
1 环网柜 10kV环网柜(SF6.电压互感器柜) 10kV环网柜(SF6互感器柜)
2 10kV环网柜(SF6.断路器柜) 10kV环网柜(SF6断路器柜)
3 10kV环网柜(SF6.负熔组合) 10kV环网柜(SF6负熔组合)
4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电压互感器柜)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互感器柜)
5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断路器柜)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断路器柜)
6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负熔组合)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负熔组合)
7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电压互感器柜)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互感器柜)
8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断路器柜)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断路器柜)
9 环网箱(箱式开闭所) 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10kV环网箱(SF6进出断路器)
10 10kV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10kV环网箱(固体进出断路器)
11 10kV环网箱(环保气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10kV环网箱(环保进出断路器)


  
序号 预审标段 物料描述
1 10kV环网柜(SF6.电压互感器柜) 环网柜,AC10kV,630A,电压互感器柜,SF6.户内
2 10kV环网柜(SF6.断路器柜) 环网柜,AC10kV,630A,断路器柜,SF6.户内
3 10kV环网柜(SF6.负熔组合) 环网柜,AC10kV,125A,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柜,SF6.户内
4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电压互感器柜) 环网柜,AC10kV,630A,电压互感器柜,固体绝缘,户内
5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断路器柜) 环网柜,AC10kV,630A,断路器柜,固体绝缘,户内
6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负熔组合) 环网柜,AC10kV,125A,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柜,固体绝缘,户内
7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电压互感器柜) 环网柜,AC10kV,630A,电压互感器柜,环保气体,户内
8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断路器柜) 环网柜,AC10kV,630A,断路器柜,环保气体,户内
9 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AC10kV,2.2
10 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AC10kV,2.4
11 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AC10kV,2.2
12 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AC10kV,2.4
13 环网箱(环保气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AC10kV,2.2
14 环网箱(环保气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AC10kV,2.4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预审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4
  (2)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在后续招标中,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所投/供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对于未在资格预审货物清单中的需求物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补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 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8)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影响其资格条件,将由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作出认定。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9)申请人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生产厂房布局、环境应满足生产需要,并提供厂区平面图。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10)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1)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3.5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本表作为专有资质业绩条件,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物资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既有业绩及试验报告要求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试验报告 业绩要求(台) 关键参数
局放试验 接地开关短路关合能力 电缆室燃弧试验 开关室燃弧试验 互感器准确级
环网柜 10kV环网柜(SF6.电压互感器柜) 本体型式试验
开关型式试验
200 ≦20pC ≥2次 - - 相电压≥0.5级;零序电压≥3P级;电源电压≥3级
10kV环网柜(SF6.断路器柜) 200 ≦20pC ≥2次 ≧20kA/0.5s ≧20kA/0.5s
 
10kV环网柜(SF6.负熔组合) 200 ≦20pC ≥2次 - -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电压互感器柜) 本体型式试验
开关型式试验
200 ≦20pC ≥2次 - - 相电压≥0.5级;零序电压≥3P级;电源电压≥3级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断路器柜) 200 ≦20pC ≥2次 ≧20kA/0.5s ≧20kA/0.5s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负熔组合) 200 ≦20pC ≥2次 - -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电压互感器柜) 本体型式试验
开关型式试验
200 ≦20pC ≥2次 - - 相电压≥0.5级;零序电压≥3P级;电源电压≥3级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断路器柜) 200 ≦20pC ≥2次 ≧20kA/0.5s ≧20kA/0.5s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试验报告 业绩要求(台) 关键参数
环网箱本体参数 配套环网柜参数
外壳防护等级 温升试验 电缆室燃弧试验 局放试验 接地开关短路关合能力 电缆室燃弧试验 开关室燃弧试验
环网箱(箱式开闭所) 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本体型式试验
环网柜型式试验
开关型式试验
35 ≧IP43 具有 ≧20kA/0.5s ≦20pC ≥2次 ≧20kA/0.5s ≧20kA/0.5s
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本体型式试验
环网柜型式试验
开关型式试验
35 ≧IP43 具有 ≧20kA/0.5s ≦20pC ≥2次 ≧20kA/0.5s ≧20kA/0.5s
环网箱(环保气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本体型式试验
环网柜型式试验
开关型式试验
35 ≧IP43 具有 ≧20kA/0.5s ≦20pC ≥2次 ≧20kA/0.5s ≧20kA/0.5s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试验设备
环网柜 10kV环网柜(SF6.电压互感器柜)
10kV环网柜(SF6.断路器柜)
10kV环网柜(SF6.负熔组合)
1、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2、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3、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4、母排加工机
1、工频耐压装置
2、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
3、回路电阻测试仪
4、机械特性测试仪
5、绝缘电阻测试仪
6、微水检测仪(气体绝缘环网柜适用)
7、SF6气体检漏仪
8、局部放电测试仪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电压互感器柜)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 断路器柜)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 负熔组合)
1、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2、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3、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4、母排加工机
1、工频耐压装置
2、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
3、回路电阻测试仪
4、机械特性测试仪
5、绝缘电阻测试仪
6、局部放电测试仪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电压互感器柜)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 断路器柜)
1、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2、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3、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4、母排加工机
1、工频耐压装置
2、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
3、回路电阻测试仪
4、机械特性测试仪
5、绝缘电阻测试仪
6、微水检测仪(气体绝缘环网柜适用)
7、气体捡漏仪
8、局部放电测试仪
环网箱(箱式开闭所) 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环网箱(环保气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1、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2、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3、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4、母排加工机
1、工频耐压装置
2、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装置
3、回路电阻测试仪
4、机械特性测试仪
5、绝缘电阻测试仪
6、微水检测仪(气体绝缘环网箱适用)
7、SF6气体检漏仪
8、局部放电测试仪


  环网柜其他关键参数(请申请人提供以下相关支持证明材料,此项内容为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关键参数
温升试验电流 额定短路开断能力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机械寿命 额定短路开断次数 额定有功负载条件下开断次数
环网柜 10kV环网柜(SF6.电压互感器柜) - - - 20kA/3s 50kA - - -
10kV环网柜(SF6.断路器柜) 1.0Ir 20kA 50kA 20kA/3s 50kA ≥10000 ≥30
 
10kV环网柜(SF6.负熔组合) 1.0Ir 31.5kA 50kA 20kA/3s 50kA ≥5000 - 100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电压互感器柜) - - - 20kA/3s 50kA - - -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断路器柜) 1.0Ir 20kA 50kA 20kA/3s 50kA ≥10000 ≥30 -
10kV环网柜(固体绝缘,负熔组合) 1.0Ir 31.5kA 50kA 20kA/3s 50kA ≥5000 - 100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电压互感器柜) - - - 20kA/3s 50kA - - -
10kV环网柜(环保气体,断路器柜) 1.0Ir 20kA 50kA 20kA/3s 50kA ≥10000 ≥30 -


  环网箱其他关键参数(请申请人提供以下相关支持证明材料,此项内容为
  

物资类别 预审标段 关键参数
环网箱本体参数 配套环网柜参数
温升试验电流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温升试验电流 额定短路开断能力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机械寿命 额定短路开断次数
环网箱(箱式开闭所) 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1.1Ir 17.4kA/2s 43.5kA 1.1Ir 20kA 50kA 20kA/3s 50kA ≥10000 ≥30
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1.1Ir 17.4kA/2s 43.5kA 1.1Ir 20kA 50kA 20kA/3s 50kA ≥10000 ≥30
环网箱(环保气体绝缘,进出线断路器) 1.1Ir 17.4kA/2s 43.5kA 1.1Ir 20kA 50kA 20kA/3s 50kA ≥10000 ≥30


  为落实“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请申请人提供以下相关支持证明材料,此项内容为非否决项。
  

序号 类型 资料明细
1 环保体系 提供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
提供废水/废气/废固等净化/回收的处理设备购置的证明材料。
2 智能制造 提供应用CAD设计、MES生产、BIM建造等工业系统软件,进行订单、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成品全流程智能管理的证明材料。
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5 产品碳足迹证书 提供碳足迹体系证书扫描件。
6 绿色工厂评价 提供绿色工厂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提供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审核标准
  4.1
  对于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
  (1)应按要求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系统”)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以下简称“凭证单”)并在投标工具-资质业绩文件处上传提交。凭证单载明的有效已核实数据将作为评审依据,不需提供支持证明文件(试验报告除外)。未提供(上传)凭证单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否决。
  (2)业绩以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其他业绩及其支持证明文件无需编入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除供货业绩外需要更新补充已核实范围外相关证书、生产试验设备、生产厂房的,应提交对应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补充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无论是否有已核实数据的试验报告,均须提供完整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
  (5)核实以外的补充内容应在技术文件-资质业绩集中应答文件处编制提交,同时通过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将相关信息录入ECP2.0系统中,提交对应支持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后生成凭证单并上传。具体操作端口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
  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
  (1)需要按《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同时通过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按照模板要求提前将全量资质信息录入ECP2.0系统中,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未提供全量资质信息可能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将全量资质信息生成凭证单后通过投标工具的资质业绩模块上传提交,具体操作端口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未提供(上传)凭证单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否决。
  (2)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供应商未参加资质能力核实说明文件及承诺函》并提交。
  4.1.1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2)对于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其业绩以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有效的已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持文件无需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业绩支持证明材料要求: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4月14日内,除在ecp生成凭证单外,还必须通过江苏投标工具填报发票信息,且必须使用工具提供的查验功能验证发票真伪,未通过验证或验证信息与发票信息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4)业绩数量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5)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7)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公司之间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8)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9)申请人如发生收购、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充分且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4.1.
  (1)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关于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机构详见相关产品的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规范;
  (2)无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是否有已核实的试验报告记录,均须提供完整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试验报告扫描件。
  不同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4)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申请人自身;
  (5)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6)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7)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8)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9)在后续招标中,如招标人在2.2物料清单外,增加特殊物料需求的,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
  (10)补充报告(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1.3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补充证书(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1.4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
  (2)补充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试验设备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
  4.1.5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支持证明材料扫描件。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凭证扫描件。
  (2)补充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厂房信息应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4.2各标段审核标准
  4.2.1 10kV环网柜审核标准
  (1)
  业绩数量按照10kV/20kV环网柜计算。不区分绝缘方式、开关类型、额定电流等参数,可相互替代计算。
  (2)
  1)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需是供应商自身,若配套元器件(断路器、电压互感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外购,则配套元器件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制造方为相应的元器件制造厂家的名称。
  2)具有环网柜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和配套开关元器件(断路器、电压互感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型式试验报告。若环网柜本体检测报告中包含了配套开关元器件型式试验的全部项目并满足配套开关元器件型式试验要求,可不提供配套开关元器件检测报告。
  3)主要因素和型式试验报告替代关系:
  不同电压等级间不可相互替代。
  不同额定电流间不可相互替代。
  不同绝缘方式不可相互替代。
  本体型式试验报告中应包含开关型式试验项目;如未包含,须提供对应开关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
  不同用途(断路器、电压互感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不可替代。
  4.2.2 10kV环网箱(箱式开闭所)审核标准
  (1)
  业绩数量按照10kV/20kV环网箱计算。不区分绝缘方式、开关类型、额定电流等参数,可相互替代计算。
  (2)
  1)具有环网箱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和配套环网柜型式试验报告。本体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若配套元器件(断路器柜、负荷开关柜、负熔组合柜)外购,则配套元器件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制造方为相应的元器件制造厂家的名称。
  2)主要因素和型式试验报告替代关系:
  不同电压等级间不可相互替代。
  不同额定电流间不可相互替代。
  ②具有环网箱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具有环网柜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具有配套开关元器件(断路器、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型式试验报告。若环网柜本体检测报告中包含了配套开关元器件型式试验的全部项目并满足配套开关元器件型式试验要求,可不提供配套开关元器件检测报告。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ECP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载资格预审公告,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6.3申请人需利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电子申请文件编制。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申请人在ECP2.0系统(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net安装工具包和供应商投标工具”。投标操作手册可在上述同一目录下下载“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7.1本次资格预审仅接受电子申请文件(包括ECP2.0电子申请文件以及江苏投标工具电子申请文件),不接受纸质、光盘文件,不接受申请人到现场递交申请文件。
  7.2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2日下午17时,所有申请文件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如招标人因特殊原因,对该时间进行调整,将在实际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申请人)。
  7.
  (1)ECP2.0.
  (2)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ZZXZ=GWJSZB,以下简称:天源e采)。特别提醒:江苏公司招投标信息系统已更新升级,获取江苏公司招投标工作相关信息请访问此网站。
  7.4
  E
  按物资类别制作为DOCX\PDF格式,使用离线投标工具(最新版)按包(预审标段)批量在技术部分“投标工具-其他技术应答文件-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端口上传。
\
  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
  江苏投标工具已更新升级,届时旧版将无法使用,请各投标人及时访问天源e采(https://bid.js.sgcc.com.cn/tyzb/tyzb2.0/fwdt/index.html#/login?ZZXZ=GWJSZB)“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工具(非会员无法正常使用该工具,请在天源e采首页点击“注册”并按照指引及时注册会员)。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邮箱gwjszb_jszc@163.com。
  7.5
  未在ECP2.0及
  天源e采预计2023年10月13日开放填报入口,已在ECP2.0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获取后2个工作日后可通过江苏投标工具进行数据填报;
  7.6 逾期提交的申请文件,ECP2.0系统、天源e采将予以拒收。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ECP2.0系统、天源e采的电子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7.7申请人放弃全部或部分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ECP2.0系统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未撤回所弃标包申请文件,视为申请人正常参与预审。
  7.8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电子商务平台及手机短信信息,以便及时反馈相关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邮编:210036
  电子邮件:tyzb@js.sgcc.com.cn (资格预审项目相关疑问、澄清等业务问题咨询邮箱,每日定时回复,推荐使用。为提高咨询效率,请邮件中标明项目名称及相关编号。)
  咨询范围: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及江苏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邮箱:gwjszb_jszc@163.com(江苏天源智慧采购平台技术支持邮箱)
  (注:密码重置等相关问题,请在邮件中提供厂家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10.合规声明
  本资格预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本资格预审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执行。
  11.其他事项
  根据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现明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
  12. 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的,不得改变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资格预审公告、不得对资格预审公告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10日
  附表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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