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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时机对电企不利——访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集团企法部主任陈宗法

2015-07-30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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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框架,9号文的发布意味着售电侧的放开。发电企业更被认为是首先介入售电的适合人选。...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框架,9号文的发布意味着售电侧的放开。发电企业更被认为是首先介入售电的适合人选。但迄今鲜见发电企业在售电方面的实质性举动。发电企业为何按兵不动,又有哪些顾虑?带着这些问题,《中国能源报》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集团企法部主任陈宗法。

  配套政策还不明朗

  记者:新电改方案9号文发布后,社会资本纷纷成立售电公司,据不完全统计有近20家,但作为电力行业巨头的五大发电集团却鲜有这方面的消息传出,原因何在?

  陈宗法:新电改核心文件9号文发布后,立即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普遍认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是本次电改的最大亮点。相较于社会资本的踊跃,五大发电集团之所以“稳得住”,除了不愿意充当“出头鸟”外,主要还是因为相关法律有障碍。虽然《电力法》在今年4月份进行了“先照后证”的修改,但仍保留了“一个地区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条款,这与售电侧放开精神相悖。

  同时,9号文基本上属于框架性、原则性文件,可操作性不够,需要制定多个配套文件予以明确、落实,其中,关于售电侧改革的配套政策至今还不明朗,例如《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仍在拟定、讨论之中,所以,组建售电公司缺少政策依据。尽管如此,五大集团还是结合实际,围绕售电公司组建做了大量研究、筹备、规划、用户资源储备等工作,华能已在内蒙古有所突破。

  记者:主要是时机还不成熟?

  陈宗法:对。因为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新电改的时机对电企并不利

  记者:最近有人撰文表示,电力行业人士面对这些不确定性有些焦虑。您也表达过类似观点。

  陈宗法:是的。9号文一经公布,社会上不少人士认为改革时机成熟,机遇大于挑战,将给社会资本、电力企业带来遐想、带来商机。但在电力员工、电力企业眼中,则是另一番景象。

  例如,我最近读到一篇《焦虑,在改革的年代里》的文章,该文作者到江西、上海、甘肃、山东等地电企进行调研后表示,焦虑并非是因为对改革的抵触,而是来自于对未来的不确定,即对体制改革未来目标和路径的不确定,对电力企业未来的业务演变和运营模式的不确定,对个人职业生涯未来去留规划的不确定。我认为分析得很有道理。

  记者:这让人想起了《谁动了我的奶酪》中描述的情景,即两位小主人翁储存的奶酪有一天突然消失了,他们因这一巨变而感到惊慌。9号文能引起这种巨变吗?

  陈宗法:新电改本质上是能源“民主革命”,也是市场化改革,这也将重塑电力企业,对于现有的经营理念、运营模式、发展空间都将形成冲击。具体来讲,对于电力行业来讲,这是一把“双刃剑”:做得好是机遇,而挑战将成为常态。

  随着当前电力装机刚性增长与电力需求迅速下降矛盾的日益尖锐,未来电力市场化竞争进一步加剧,提高市场直接交易份额,发电人将告别单纯发电时代,工作更富挑战,影响企业盈亏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变,发电行业未来有可能出现盈亏分化,优胜劣汰,兼并重组,从目前的“同甘共苦”到未来的“贫富分化”,从“一群肉猪”分化为“大象蚂蚁”。

  所以说,与目前电力行业阶段性特征、电力过剩的市场环境结合,新电改的启动对未来电企的影响更不确定,也更具挑战。从这方面讲,新电改的时机对电企并不利。

  行业现状严峻

  记者:您刚才提到的“优胜劣汰,兼并重组”、不确定性等问题,这应该是竞争市场中非常平常的事情。“新电改的时机对电企并不利”具体是指什么?

  陈宗法:这主要是对当前的电力行业现状而言。经受电煤市场矛盾的洗礼,2012年以来,发电行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屡创历史新高,火电重回利润中心,五大发电集团在全球企业500强的名次不断提升,实现了“行业复兴”。同样,国网公司经营管理绩效提升,世界500强排名第7位,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目前,电力行业正在积极打造升级版,创建世界一流企业。显然,电力行业整体并非发展到了“极点”,而是处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也处在2002年电改以来形势较好的时期。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改革的一般规律。尽管电力行业对新电改有心理预期和较强的承受能力,但谁乐意在“较好时期”去接受“非自主性”外部变革、迎接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呢?

  记者:那么随着电改的推进,当前发电企业遇到的主要问题会是什么?

  陈宗法:首先,电力市场普遍过剩,且有加剧之势。2002年电改以来,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最高为2003年的15.3%,但2014年增速为3.8%,仅为2013年的一半,创出“新低”。今年7月15日发布的上半年数据显示,用电量增速仅为1.3%,更不理想。这对发电侧总体不利。例如,目前云南、宁夏等一些电力严重过剩的省区,电力市场出现了“竞相压价、以价换量”的恶性竞争局面,反倒是“计划电量含金量更高”。今年4月,云南开展15.8亿千瓦时大用户直购电竞价,几家水电厂中标报价比批复电价低0.12-0.18元/千瓦时,全省1季度因竞价共减收让利5.4亿元。宁夏今年3月份开展15亿千瓦时大用户直购电的竞价撮合交易,火电厂按零边际贡献报价才能中标。

  同时,新电改意味着电价将由市场决定。目前,低迷的煤价预示着电价的回落。另外,长期以来,我国电力行业的电价交叉补贴严重,工商业电价明显偏高。在当前经济稳增长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工商业用户特别是高耗能用户都有降低电价的愿望。为此,4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全国电改工作会上曾发出“警告”,避免借电改名义发展高耗能产业,使直接交易等变成降低高耗能企业成本的特殊政策。

  记者:发电企业接下来应着重做好哪些工作?

  陈宗法:首先,要从规模思维转向价值思维,强化市场意识,控制电力发展节奏,着力转型升级、清洁发展、节能提效,防止“十三五”规划编制过大,防止电力产能过剩的继续恶化。其次,主动适应激烈竞争的电力市场形势,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工作,统筹优化各种电源资源,发挥区域整体优势,千方百计多发稳发,提高巿场相对竞争力。第三,开拓、挖掘、储备优质电力用户,积极开展售电公司筹建工作,做到产销衔接,全产业链经营。第四,加强电力行业的统筹规划与市场监控,既要防止恶性竞争,又要防止市场操纵。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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