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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将公布对华光伏“双反”初裁 或令光伏业再遭劫难

2015-03-31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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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欧盟、美国、加拿大“双反大棒”砸下之后,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也将于4月7日公布对华光伏产品的初步裁决,并在5月19日就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做出最终裁决。...

  继欧盟、美国、加拿大“双反大棒”砸下之后,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也将于4月7日公布对华光伏产品的初步裁决,并在5月19日就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做出最终裁决。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这次“双反”仅影响近4亿美元的出口金额,但跟风效应或导致中国光伏企业出口市场继续恶化,迎来新一轮围追堵截。

  2014年澳大利亚唯一的光伏面板制造商Tindo Solar指控中国光伏企业,为抢夺客户以低于成本价出售产品,之后5月份澳大利亚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发起反倾销调查。据介绍,进口自中国的光伏面板占澳大利亚面板市场的80%份额,澳大利亚光伏产业每年给中国制造商带来的价值约为5亿澳元(合3.93亿美元)。

  事实上,这已是第四个对中国光伏企业挥起“双反”大棒的地区。2013年欧盟委员会决定,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我国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至64.9%不等的双反税,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美国更是在2012年裁定向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反倾销税之后,2014年又举起“双反”大棒。而加拿大也在2015年3月5日做出初裁,分别对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无锡尚德等多家中国光伏企业征收9%至286%不等的“双反”关税,并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做出终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3月份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在一份公开文件中指出阿特斯、中盛光电以及昱辉阳光这3家中国光伏企业在价格承诺履行中存在违规行为,提议取消其免税优惠。

  “在美国征收高额关税的情况下,跟风效应或致出口市场继续恶化。”卓创资讯分析师孟鹏认为,作为光伏产品的制造大国,中国国内市场无法消化过剩产能,因此出口市场仍将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出口主要受到美国、日本、欧盟市场的拉动,新兴市场刚性需求尚未大幅增长,频繁的贸易争端或致主导企业销售目标较难完成。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总裁陈康平表示,中国拥有全球绝大部分的太阳能组件产能,欧美等国家的贸易摩擦不断,给中国光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2015年“一带一路”战略得以执行,为中国的光伏产业“走出去”开拓了新的方向。

  据介绍,该公司目前在除中国以外的海外国家开展了全球制造的计划,已在南非及葡萄牙两地开建了电池组件工厂,正在东南亚投资设立第三家海外工厂。此外,已经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约旦、泰国等地进行海外电站开发。

  而这已经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选择。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也表示,近年来,东南亚、印度、中东、中亚、非洲等地区或国家的光伏电站装机正出现爆发性增长的市场前景。“一带一路”战略必然促进中国光伏产业更好地在相关地区和国家开拓市场份额。

  在国内市场上,《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规模设定为17.8GW,比去年实际完成量提升68%。晶科能源有关人士认为,目标规模没有问题,能否完成取决于电网改善速度,并网问题,限电问题的解决。地面电站方面,要出台相应的土地政策,确保建电站的土地资源,获得优惠成本,加快审批流程。分布式方面,瓶颈依旧是融资问题,政策对于银行的影响力依旧不够。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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