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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六发布保障民生用气责任制 明确追究机制

2015-01-20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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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实行保证民生用气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保障民生用气责任制...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实行保证民生用气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保障民生用气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证民生用气需求,对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不力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通知明确,要逐级明确责任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国天然气发展规划,提出年度供需平衡计划,做好供需平衡及日常运行协调监管工作;地方政府及其天然气供应保障主管部门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天然气销售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民生用气需求。

  通知要求,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民生用气需求不受影响,对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不力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应责任。没有落实气源实施 “煤改气”、发展大工业用户的等4类情形将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天然气利用政策》,发展限制类用气项目的等4类情形将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违反《天然气利用政策》,发展禁止类用气项目的等4类情形将进行全国通报批评;拒不执行《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价格政策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等4类情形将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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