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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十三五”提供用得起的安全绿电

2014-12-19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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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新阶段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新时期。推动电力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革命,提高电能在终端能......

  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

  总体判断,我国已经进入电力价格上涨长周期。未来电力发展,要继续立足国内,建立多元化供应体系,正确处理好安全、绿色转型与经济社会可承受、可持续发展关系,以相对较低的电力成本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有效需求。因此,在未来规划上要重点处理好非化石能源发电与化石能源发电之间的关系、非化石能源发电内部结构品种优化配置的关系、以及化石能源发电结构品种优化配置的关系。

  首先,要正确处理好非化石能源发电与化石能源发电关系,稳步稳妥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是大势所趋。国家已经提出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能源结构目标,电力行业也要相应做出重大贡献。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无论是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还是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都应该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补贴的可承受能力,规划中应该做好电价测算和可承受能力评估,在可承受范围内稳步提高,从而促进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调整和社会进步。今年11月中美共同发表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我国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提高至20%左右(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就较好地考虑到了经济社会和财政补贴的承受能力。

  其次,要正确处理好非化石能源发电内部结构品种优化配置关系,优先开发水电和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新能源发电。在经济社会同等可承受能力下,重点规划发展好水电和核电,能够进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

  当前和“十三五”期间,要重点规划发展水电和核电。在科学处理好移民安置和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着力提高水电开发程度,确保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6亿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4.5~5亿千瓦,除西藏外水电资源基本开发完毕。要着力提高核电比重,尽快核准开工东部沿海核电,稳步推进中部地区核电,加大开工投产规模,2020年努力超额完成国家规划目标、争取达到7000万千瓦,2030年达到2.0亿千瓦左右,实行大型化和小型化并举。

  积极有序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坚持分散和集中开发相结合,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在国家财政能支撑、社会电价能承受、电力系统能消纳、发电成本能下降和装备技术能自主的条件下,合理确定开发总量,稳步提高开发利用程度。当前和“十三五”期间,优先在中东部分散布局,能够有效减少国家财政补贴额,能够就近消纳不弃风、不弃光,能够有效减少电网投资。

  最后,要正确处理好化石能源发电结构品种优化配置关系,优化清洁发展煤电,高效发展天燃气发电。煤电仍将是我国的基础电源。着力提高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加快散烧直燃煤转化为发电,在当前电煤占煤炭消费比例在50%左右的情况下,到2020年提高到60%,最终达到75%左右。提高煤电大基地大通道建设程度,结合14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重点规划好9个大型煤电基地,实现输煤输电并举。提高煤电能效和排放准入标准,近中期重点放在分散直接燃烧煤炭整治上,未来环保技术成熟后,推行近零排放。

  坚强电网是提供用得起的安全绿色电能的重要平台。要按照结构合理、标准统一、安全经济、绿色智能的原则建设坚强电网,重点规划好跨区域输电通道和配电网,扩大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范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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