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实时脉搏 关注行业热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我国将立法确保核电发展安全

2011-04-25 16:44:45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点击: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核电工业展览会上获悉,我国将立法确保核电发展安全。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会有30台左右核电机组建成投产,全国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超过4000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将达到3200亿千瓦时,核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2%。

  记者了解到,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核电安全,包括计划制定原子能法和推动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等。

  据介绍,当前原子能法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律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工作。

上一篇:黄平供电全力做好春季防汛保供电工作
下一篇:实施阶梯电价要做到节能与减负良性互动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