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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珲春发电公司脱硫电价于7月1日正式实施

2007-08-20 10:52:57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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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到吉发改委价格函字[2007]109号和吉环函[2007]110号两份红头文件,这是两份关于批复该公司二期机组实施脱硫电价的正式文件。按文件批复,珲春发电公司二期机组脱硫电价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项脱硫电价的批复和实施,是在该公司3、4号机组基本电量上网结算电价的基础上,核加了0.015元/千瓦时脱硫电价,预计至年底此项脱硫电价会给该公司增加收入2600余万元。这一电价的实施不仅提高了珲春发电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加了该公司的现金流,也为珲春发电公司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大唐珲春发电公司为履行大唐集团公司对社会的承诺,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在二期工程两台33万千瓦机组投产后,大力推进配套工程脱硫项目的尽早运营。该公司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对脱硫设备进行完善和消缺。该公司公司总经理王立岩、党委书记张学政、总会计师杨伟等公司领导多次与国家环保总局,吉林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物价局等部门沟通,得到了各级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脱硫工程先后通过了吉林省和国家环保部门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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