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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量、电费、电价工作考核办法》印发

2007-08-07 11:09:34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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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市场营销工作,加强电量、电费、电价指标的管理,经重新制定,7月5日,国电集团公司以国电集营[2007]327号文,印发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量、电费、电价工作考核办法》。

  《办法》提出,集团公司营销部负责各单位电量、电费、电价的考核工作。集团公司在进行考核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及注重效益的原则。年度电量计划完成率为电量考核指标。集团公司年初下达的电量计划目标或经集团公司批准变更的电量计划指标为电量考核的依据。年度电量计划完成率目标值为100%。水电厂因当年来水量严重偏枯使实际电量严重偏离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电量时,另行考核。

  《办法》提出,当年电费回收率,陈欠电费回收率为电费考核指标。当年电费回收率考核目标值、陈欠电费回收率考核目标值均为100%。电价考核是对各单位依据当年的国家电价重大政策进行电价批复调整工作情况的考核,如遇当年国家没有电价重大政策调整时不进行考核。电价考核主要参考以下因素综合评定:批复电价执行到位情况,电价调整水平,调整水平与本地区同类机组调价水平比较,调价协调工作的力度,组织调价机构的保障程度以及人员到位的情况等。

  《办法》提出,热量、热费、热价的考核按照本办法执行。对参与国家批准电力市场竞价的单位的电量、电价考核,依据电力市场竞价规则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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