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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积极鼓励电厂使用脱硫装备

2007-06-12 11:13:09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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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二氧化硫的排放中,燃煤发电厂占排放量的60%以上,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保总局今天联合下发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目的在于用经济的手段鼓励电厂使用脱硫装备。

  这是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下发后的第一个管理办法。它规定:对安装脱硫设施的电厂实行脱硫加价政策;现有燃煤机组按国家有关要求完成脱硫改造后,其上网电量执行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对脱硫设施投运率不达标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投运率低于80%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此外,对老电厂及自备电厂《办法》也有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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