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一捋:增量配网与微电网的技术区别、商业模式、发展路径
能源转型背景下,催生了微电网这一新型电力技术,同时电力体制改革提出放开配售电市场,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又产生了增量配电网这一概念。微电网和增量配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商业模式又不尽相同。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技术上有哪些区别?电改背景下又有哪些商业模式?它们又将如何开展售电和电力交易业务呢?
电改背景下,增量配网和微电网的发展模式
演讲提纲:
1、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的定义
1.1什么叫增量配电网
1.2什么叫微电网
1.3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的主要技术区别
2、增量配电业务发展路径和运营模式
2.1如何成为增量配网业主
2.2增量配网运营模式及主要盈利点
2.3增量配电网开发主要难点
3、微电网发展模式
3.1微电网投资方式
3.2微电网主要服务模式
3.3微电网参与电力市场关键问题
1、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的定义
前言:之所以把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放在一起介绍,实际上前两年从能源互联网这个定义开始,出现了很多新概念,包括微电网、多能互补以及其他能源互联网的一些形式。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模式有很多,国家相关的文件就把能源互联网定义了十大发展路线。这么多路线中,哪些是比较现实的?哪些是比较容易落地的?其中,微电网和与微电网相关的多能互补是一个比较容易落地的形式。其中,增量配电网是电改之后的一大新产物。
1.1什么叫增量配电网
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新增配电网、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的配电网增容扩建或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存量配电网。
注意:增量配电网的定义并不是根据电压等级去定义的,因为增量配电网在我们国家这一两年的发展里面,它最大的形式就是园区型的配电网。
那么,对于园区型的配电网,于它的功能来说,有些园区较大的,其电压等级对到220KV,于是就有了文件中关于增量配电网电压等级的定义。
在定义中,第一,强调了新增的配电网,以前没有现在新建设或规划建设的配电网。第二,强调了电网存量资产以外的配电网,也就是,除了我们常规意义上理解的国家电网以及南方电网自己建设的配电网之外,实际上,我们周边会有很多其他因历史原因造成的配电网。比如低电、短售或者其他一些园区型的配电网都在这些范畴以内。
1.2什么叫微电网
微电网在2000年处就已经形成了概念,当时,还只是欧美一些新兴学者提出的,并且做了一些相关的实验,那个时间段,我国还只是对微电网进行理论方面的研究。而发展至今,微电网已经有了商业应用的基础。并且在我国近两年电改背景下,微电网已经有了它越来越大的商业价值。现在的微电网不仅仅是学术上研究的东西了,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
美国定义
微电网是由分布式电源和电力负荷构成,可以工作在并网和独立两种模式下,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日本定义
微电网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利用可控的分布式电源,根据用户需求提出的系统。
欧洲定义
利用一次能源并使用微型电源,可实现冷、热、电三联供,配有储能装置,使用电力电子装机进行能量调节,可以工作在并网和独立两种模式下。
共识:各种分布式发电、配电、负荷及监控和保护装置组成的微型发供电系统;具有灵活的运行方式和可调度性能,能在并网/离网两种模式之间切换。
1.3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的主要技术区别
两者之间内部电源问题是这两者比较重要的一大区别。增量配电网之中,是可以没有任何电源的,包括清洁型的分布式电源,一般的小煤电,的确是可以不需要这些电源的。但是,微电网必须要有电源,因为微电网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实现发电功率和用户负荷功率的自我平衡。
若增量配电网之中,没有电源,则无法实现自我平衡,它的电只能通过上级电网进行供电。由于微电网有电源,所以它能够实现自我平衡,并且实现自我平衡是微电网最大的一个特征。
因为增量配电网之中可以没有电源,所以增量配电网可以不能孤网运行。微电网必须地实现孤网运行,才叫微电网。并且,微电网分为离网型微电网和并网型微电网。
在一些偏远地区进行建设电力线路,其成本是非常高的,那么在这些地区是可以建设离网型微电网,那这些微电网的运行就是孤网运行。
并网型微电网,是与大电网相连在一起的微电网。虽然连在一起,但是它具备孤网运行的特点。这就使得在大电网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微电网是可以自己运行的。
2、增量配电业务发展路径和运营模式
增量配电网的发展模式可以从我们国家现有的文件政策以及我们现在实践的出来的一些经验这两个方面总结我们国家增量配电业务发展路径和运营模式。
2.1如何成为增量配网业主
在去年能源局出台《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之后,文件中对于“如何成为增量配网业主”已经有清晰说明:
增量配网得纳入地方政府的电网规划之中,也就是地方政府相对于配电网做一个整体的电网规划,并且从中选取一部分试点园区作为增量配电网的一些试点,也就是说,这些试点园区可以做配电网了。但是这时候的试点园区实际上还没有确定项目业主。文件中说明需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当然,市场化的方式不仅仅是常规理解上的招标和投标,还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等。通过以上这些市场化的方式,可以确定为项目业主。
随后后面的发展,出现了另外两种特殊的情况:
一是已经是存量的业主单位;
二是非存量的增量配电网,这种配电网是需要进行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确定项目业主。
根据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云南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除列入首批国家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项目(首批106个),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积极申报,由地方政府部门进行筛选。
在已取得项目核准并已开展增量配电网建设的情况下,分三类:
1)对既有的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绝对控股权的项目业主(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可直接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项目业主:
2)在《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印发前就已开展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按照之前已明确的项目业主继续推进;
3)在《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印发后新发生的项目,地方政府按照该办法确定项目业主。
2.2增量配网运营模式
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配电网运营者在其配电区域内从事供电服务,包括:
(1)负责配电网络的调度、运行、维护和故障消除。
(2)负责配电网建设与改造。
(3)向各类用户无歧视开放配电网络,负责用户用电设备的报装、接入和增容。
(4)向各类用户提供计量、抄表、收费、开具发票和催缴欠费等服务。
(5)承担其电力设施保护和防窃电义务。
(6)向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公开配电网络的运行、检修和供电质量、服务质量等信息。受委托承担电力统计工作。
(7)向市场主体提供配电服务、增值服务。
(8)向非市场主体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在售电公司无法为其签约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时,直接启动保底供电服务。
(9)承担代付其配电网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的责任。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业务。
实际上,增量配电网的的确确能够开展的服务范畴主要包括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对于配电网而言,必须提供的一些基础服务,包括配电网的调度、运行、建设、改造以及给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第二方面是增量配电网实际上还可以开展一些在这个能源改革背景下特殊的政策服务,比如冷热电的政策服务。
2.2增量配网主要盈利点
关于增量配电网的赢利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如果是作为纯粹的增量配电的公司,可以不作为参与竞争性售电性业务的公司而言,其实他只是一个供电公司,那么根据配电网运营者的供电服务内容,收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配电服务费
2)相关增值服务收入(包括冷热电以及用户节能服务等等,它并不是一个增量配电网企业必须开展的业务)
3)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营收(电力市场的概念,一个电网的运行,发电功率和负荷功率的平衡之外,还需要其他综合性质的平衡手段,比如有功平衡和无功平衡直接反映到电网,电网平率是否稳定、电压是否稳定。在这之中,辅助服务提供者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配电服务费
配电服务费将作为增量配网公司供电服务的主要营收来源,同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指出: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补充:我们国家也在制定关于新增配电网的价格机制和办法,有很多办法可以去操作。第一种是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模式,这也是我们国家省级配电网采用的办法,还有像竞争法、激励法等等。实际上,以后配电服务费采用哪种定价机制,是比较灵活的,根据不同地区的特征而言。
相关增值服务收入
相关增值服务根据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用户用电规划、合理用能、节约用能、安全用电、替代方式等服务;
用户智能用电、优化用电、需求响应等;•用户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用户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
用户多种能源优化组合方案,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
辅助服务市场营收
辅助服务市场营收主要是通过参与电力市场辅助服务获得相应收入,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文件规定,辅助服务提供者除发电企业外,还可以包括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鼓励电储能设备、需求侧(如可中断负荷)等尝试参与独立辅助服务。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基本原则,按照辅助服务效果确定辅助服务计量公式,对提供有偿辅助服务的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进行补偿。
辅助服务标准执行各区域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电力用户参与提供辅助服务需满足各类辅助服务技术要求,并且与发电企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补偿。电力用户辅助服务费用随电力用户电费一并结算。
2.3增量配电网开发主要难点
(1)和外部电网的协调问题(相连接问题)
(2)园区用户负荷增长预测偏差(投资增量配电网是一种社会资本的投资行为,与负荷预测相关)
(3)配电价格与投资经济性问题(按照现在配电价格测算,增量配电网的投资收益没有那么乐观)
3、微电网发展模式
3.1微电网投资方式
微电网确切来讲也是增量配电网的一种形式。
根据《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关于微电网项目的融资方式,鼓励微电网项目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参照《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2909号),享有绿色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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