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外力破坏 保障电网安全
4月1日的四川成都春光灿烂,红牌楼佳灵路上人声鼎沸,车辆川流不息;在距离地面4米多的地下电缆隧道中,220千伏侯塘线正在平稳运行。
10天前的3月22日,在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二分局成都电力公安警务室,破坏220千伏侯塘线的两名肇事者李某、江某低下了头,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被行政拘留10天的代价,并被处以罚款。
对外力破坏行为“亮剑”
3月12日晚,中铁八局在红牌楼佳灵路进行钻探作业时钻穿了地下电缆隧道,220千伏侯塘二线电缆短路爆炸、220千伏侯塘一线电缆护层及主绝缘损伤,成都市部分地区停电。由于恢复时间较长,加之220千伏线路又是城市主供电线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省人民医院、锦江宾馆、省委和市委宿舍等6000余重要客户供电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是一起极易引起城区大面积停电造成恶劣影响的外力破坏事故,导致电网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案发当晚,20时33分,220千伏侯塘二线事故跳闸;21时21分,故障巡视人员发现故障点;21时30分,成都电业局运维检修部、安全检查质量部人员及配电运检工区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立即保护现场,取证,同时报告成都电业局电力警务室,并将肇事方带至电力警务室进行笔录。
事故抢修现场的灯亮了一夜,直到次日5时,一套经过了反复研究、论证的供电方案终于敲定。经过4个昼夜的连续奋战,180余名抢修人员终于在3月16日恢复了220千伏侯塘一线送电,3月19日恢复侯塘二线送电,比原计划提前了3天。
在恢复供电攻坚战的同时,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二分局介入此案侦破,联合成都电力公安警务室取证、传讯、执法……事件发生的第二天,省公安厅直属二分局就会同成都电业局安全监察质量部、检修公司相关人员就施工外力破坏、损毁电力设施适用法律问题专程前往省人大法工委咨询,又赶赴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专家座谈研讨。专家认真研究了典型案例,确认施工破坏作为一种过失损坏,损坏达到一定程度即可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并表示,将加强在打击窃电犯罪方面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统一执法思想,依法严厉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为加大外力破坏的打击力度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早在侯塘线外力破坏事故发生前,成都电业局为了防止出现外力破坏事故,就对案发施工地段采取了多种预防措施:首先通过市建委组织的施工协调会向涉案单位通报指明了电力通道路径,送达了《电力设施保护通知书》,并多次进行了现场交底和安全提示;在施工范围及周边通道安装标识标牌,在施工围栏的醒目位置张贴电力设施保护温馨提示,组织人力进行特殊巡视等。
据了解,近几年,全国特别是在成都这类特大城市加快建设的大背景下,尚无在施工建设领域追究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刑事责任的判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时存在畏难情绪,很多案件都是不了了之,从未有过治安处罚,从未完整追回过经济损失,从未有过具有法律效益的罚款。“3·12”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是近年来成都市第一桩因外力破坏电力设施被行政处罚的案件,追回全部经济损失,收缴相应罚款,并对施工电源点进行停电强制整顿,打出了一张有力的“安全警示牌”,亮出了法律之剑,亮出了维护电力设施设备等国家财产的决心与力度,对类似的不法行为将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事实证明,从3月12日至今,成都市再没有发生一起输电线路的外力破坏事故。
建立防外力破坏长效机制
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四川共发生输电线路外力破坏案(事)件159件,造成线路跳闸145次,占非计划停电的26%。今年1至3月全省发生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62件,造成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停电16次(仅220千伏线路外破跳闸7条次)。
2012年,四川电力行政执法队伍整合警务室执法功能,加大对施工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和事件查处力度,开展电力执法600余次。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形势严峻,过失损坏电力设施行为屡禁不止;外力破坏流动性强,形式多样;电力设施保护法规制度不完善;电力行政执法力度不足;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意识不够。”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3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暨“四个专项”行动会上,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二分局提到。
外力破坏已成为威胁电网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热点、重点、难点,如何高效管控?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二分局局长、国网四川电力公安处主任刘进这样介绍:以反外力破坏专项行动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建立联系联动制度;建立、完善和加强利用业扩报装和用电检查加强防外力破坏的工作机制,运维单位、属地供电企业、群众护线相结合的三级护线工作机制,政企协作整治、查处外力破坏的工作机制;抓好重点行业、人群的宣传、教育、培训;实行奖惩制度。
如今,电力公安警务室的建立,为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新通道,从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到后期索赔等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电力公安警务室有查处(打击、遏制)辖区内偷盗、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非法阻碍电力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案件,指导供电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等职能;还要参与对重点工地的安全巡查,发现隐患、事故第一时间出警,开展调查、维持秩序、收集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案件分析研判,建立防范体系和“打、防、控、管”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护线活动,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搭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和企业治安环境的有效平台。
目前,全省市级电力警务室数量达到14个,县级电力警务室28个。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电力警务室接警552次,协调处理外力破坏202次,调处矛盾纠纷170次。
近期,警务室还与政府部门、供电企业联合行动,成立了电力设施保护综合巡查大队,变被动为主动,用法律为电力设施保护再上一层安全锁,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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