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业规范"公用配电设施移交"管理
2012-03-27 17:33:52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做好公用电力设备投运前的移交对加强电网设备管理十分重要。”该局营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之前,部分小区公用配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而当小区开始运营后,配电设施却未进行同步移交,造成了设备运维权责不对称的遗留问题。比如,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容易引发各方面的纠纷。
对此,厦门电业局结合实际情况,于2011年10月推出“与出资人签订公用配电设施移交协议”的做法,明确了具备移交条件的7类公用配电设施,包括“新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项目表前供配电设施”,“已建成由客户出资改造并符合相关运行规程的一户一表项目表前供配电设施”,“市、区两级财政出资建设的居住类招拍挂用地配套公用开闭所及进线电缆和管沟”等,逐步规范相应设备的运维管理。
截至3月23日,该局已与全市近100家用户签订该协议,进一步规范了公用配电设施的移交流程,促进了电网设备的精益管理。相关推荐
频道月排行
频道总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