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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将对不节电单位实行惩罚性电价

2011-07-12 17:27:09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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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永康市能源监察大队先后检查了近10家商场、宾馆等场所,督促切实做好节电工作,主要检查空调温度以及电梯、照明灯具的开启情况,并督促落实各项节电措施,对个别未按要求落实节电措施的单位进行批评指正。

  由于永康日用电量屡创新高,用电负荷突破60万千瓦,全市工业企业已执行有序用电方案,但商场、宾馆等非工业领域的节电、让电工作还不够到位。

  前段时间,永康市重申了非工业用户节电降耗调控方案,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节约用电,气温在35℃以下时不使用空调,35℃以上时上午和晚上不使用空调,照明灯、电梯减半使用等。

  永康市能源监察大队负责人吕文金说,为使各项节电措施落到实处,监察大队将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金融、娱乐场所等公共建筑内空调的温度设置情况,督促节约每一度电。

  对于拒不执行节电措施的单位,监察队将对其强制限电;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还将进行严格问责;如果监察数据不达标,将实行超限额惩罚性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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