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非化石能源发电占电力投资已经过半
近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京发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9)》(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向全社会公告了2009年国家电力供需、电价改革、直购电试点、电力企业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情况。
据《报告》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8970万千瓦。其中,水电1998 万千瓦,火电6076万千瓦,风电897万千瓦。
另外,我国电源结构出现积极变化。2009年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2617万千瓦,“十一五”关停小火电任务提前完成。2007年—2009年新增发电装机中,火电机组比重下降了约15个百分点,水电和风电机组比重均上升了超过7个百分点。从投资结构看,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已经超过新增投资的一半。2005年—2009年,火电投资占当年电源投资比重从70.3%下降到40.2%。火电投资年度平均增速只有3.67%,核电投资和风电投资平均增速最大,分别为82.65%和142.76%。
受非化石能源比重增加的影响,全国发电生产耗用原煤量13.99亿吨,同比增长6.08%;全国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为339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7克/千瓦时。
但随着经济形势好转,工业用电增加的影响,电力供需缺口仍达713亿千瓦。2009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35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但全社会用电量为365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4%,缺口713亿千瓦时。从产业看,随着经济形势基本好转,第二产业用电2712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4.14%,同比增长4.54%。
《报告》指出,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对电价水平进行了调整。其中全国销售电价平均将每千瓦时提高2.8分。标杆电价各地区调整也各有差异。三西、青海、云贵川10个省(直辖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 0.2—1.5分。沿海7省(直辖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3—0.9分。
燃煤机组脱硫加价标准也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原脱硫加价标准上,根据煤炭含硫率不同,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东部脱硫加价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2分,重庆和贵州脱硫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上调0.5分和0.2分。
另外,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弥补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缺口,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4分。
受调价影响,主要电力企业资产规模继续扩大,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同步增加,整体扭亏为盈。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实现利润195.96亿元,同比增长524.49亿元。相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受电价政策影响利润大幅下降,同比减少近六成。
国家电监会发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9)》
5月14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北京发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9)》(以下简称报告),向社会公告过去一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这是电监会连续第四次发布年度监管报告。
报告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电力市场主体和电力监管机构的现状。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过去一年我国电力工业运行总的情况,包括电力供需,电力投资、建设以及工程造价,电力安全生产,电价及电力企业经营,可再生能源发展及能耗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电力监管职责履行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保障电力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科学发展这四项最主要的监管任务展开。第四部分附录是这次报告新增的,为业内和社会披露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数据。
报告指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电力行业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电力工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结构有所优化,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情况稳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过去的一年中,电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着力保障电力安全,推进市场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了贡献。
报告从四个方面概括了电力监管机构职责履行和工作开展的情况:
一是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有效落实了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构建了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圆满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重大安全保电任务。特别指出的是,去年,电监会推进了电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电监会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开始上线运行,对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经过电力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的态势,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是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09年,电监会坚持以发布监管报告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现场检查、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针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电监会把电力预警监测纳入市场监管体系,作为电力监管的常态工作。电力业务许可方面,电监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了一批违规企业。“三公”调度方面,电监会重点加强了对新建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监管和“三公”调度监管,发布了“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监管报告,建立了电力系统年度运行方式汇报制度,开展了跨区跨省电能交易情况检查。价格与财务监管方面,电监会对特高压示范工程输电价格进行了审核,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优惠电价及大用户直购电等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发布了 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去年全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4起,罚款172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是用户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电力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年,电监会通过进一步完善供电质量和服务标准,丰富监管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帮助广大用户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维护了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在去年的供电检查中,电监会发现了涉及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三方面问题共172例,涉及受检供电企业105家,占总受检供电企业的40.54%,这些问题都以不同形式向全社会披露。全年电力监管机构共收到12398有效投诉举报信息10381件,受理2492 件,办结2116件。
四是电力科学发展进一步促进。去年,电监会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取得重要成果。目前全国有12个省份正式上报了直购电试点方案,其中辽宁抚顺铝厂和安徽省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已正式获批实施,福建、甘肃的输配电价标准也已得到正式批复。电监会还发挥专业监管的优势,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积极协助推进“上大压小”,配合开展节能调度,促进发电权交易,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及电价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二氧化硫治理后续监管,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电力企业节能减排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电力节能减排。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总监、新闻发言人谭荣尧对报告进行了发布。在谈到今年监管机构的工作时,谭荣尧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对于保证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十分重要。今年,国家电监会仍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一个落实,一个着力,五个加强”的要求开展工作。一个落实就是全面落实监管职责,一个着力就是着力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与改革,五个加强包括,一是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把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二是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集中力量严肃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四是加强节能减排监管,继续做好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燃煤机组脱硫电价等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五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电监会通报2009年供电检查整改情况:收效较明显
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电监会及各派出机构就2009年供电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了供电整改检查,并根据整改检查情况,形成《2009年供电检查整改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此次检查,除《2009年供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外,还对部分2009年未被检查的供电企业“对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 整改总体情况和基本评价
《通报》主要就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通报了《报告》所披露存在问题企业的具体整改情况并做出监管评价。从检查情况看,供电企业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收效较为明显。
二、关于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通报》统计了2009年供电检查发现的172例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总体评价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地方供电公司和部分去年未被检查的独立供电企业的整改措施、整改计划以及进展情况。
据统计,2009年供电检查中共发现各类问题172例,目前,已完成整改169例,整改完成率为98.3%,尚未整改完成的3例,占问题总数的1.7%。其中供电质量方面问题共58例,目前已完成整改55例,完成率94.8%;供电服务方面问题共61例,目前已完成整改61例,完成率100%;供电市场行为方面问题共53例,目前已完成整改53例,完成率100%。以下为尚未完成整改的三个问题:
一是四川电网建设相对滞后问题。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生产技术部专门成立配网处,正抓紧时间,积极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努力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逐步解决电网建设相对滞后问题。
二是重庆开县供电公司大部分变电所单线单变运行问题。重庆市电力公司制定专项改造方案,逐年落实,在2015年前完成变电站单线单变治理,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
三是福建平潭县110千伏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部分时段影响该地区电厂正常送出问题。2009年,福建省电力公司加强电网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计划 2010年5月份完成110kV第二电源工程。
三、存在的问题
从2009年供电检查整改情况看,供电企业对此次整改检查高度重视,整改措施比较到位,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存在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个别供电企业仅针对自身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而对电监会及派出机构供电监管报告披露的全部问题,未能举一反三,参照整改。
一是部分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仍不规范。整改中发现山东省聊城茌平供电公司在报修制度、报修工器具以及备品备件配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统一标准、加强管理。
二是个别供电企业的报装档案中,还存在一些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问题。如河北涿州供电公司在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结果通知单上没有填写日期,档案中没有留存经用户签字确认的装表单,没有用户设计资料交接的记录,《用户外部工程建设委托书》中,没有填写接受委托单位。
根据2009年供电检查及本次整改检查情况,电监会要求各供电企业,一是要加大《供电监管办法》宣传贯彻力度,对照《供电监管办法》,认真修订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一步规范用电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电力用户;三是认真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供电企业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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