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电力盘点:电力监管稳步前行
2009年11月16日,辽宁抚顺铝业有限公司与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北电网公司正式签订了电力直接交易协议。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作出批复,原则上同意了福建甘肃两省上报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标准。
“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服务大局”,是2009年我国电力监管工作的高度凝炼。
在即将过去的2009年中,国家电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服务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把促发展放在电力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为我国扩内需、保增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着力做好保障电力安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和培育电力市场等工作:随着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破冰,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在国家电监会的推动下正在有条不紊地稳步前行;通过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应急管理,使得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在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营监管、输电监管、供电监管、价财监管、电力稽查等方面,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发布了多份重要监管报告和公告,有效维护了电力市场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
护航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电力监管事业责无旁贷、重任在肩。继2008年在抗冰抢险、抗震救灾和奥运保电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后,2009年,我国的电力监管工作继往开来,步履稳健。国家电监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不断破解电力监管和电力发展难题,为确保我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促进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杰出的贡献。
主题: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关键词: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同时,国务院领导对于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电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
当前,我国电力供需形势缓和,发电领域市场主体基本形成,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成为今年我国电力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电监会主席王旭东在3月召开的党组会上提出,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快铁路、电力、盐业等行业改革”的要求,推进或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关电力市场建设、输配电价改革、农电体制改革、输配电体制改革等研究,做好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推进电力市场建设。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电监会等部门的推动下,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走向成熟。3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3月15日前全面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同时推进电价改革。
3月中旬,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遴选了15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其中,抚顺铝业位列榜首。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及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6月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110千伏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可以参加直接购电。发电企业中,火电企业要在2004年以后投产、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水电企业单机容量要在10万千瓦以上。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正式批准了抚顺铝业与华能伊敏煤电开展直购电试点。
11月16日,抚顺铝业与华能伊敏煤电直接交易协议签字仪式在东北电网有限公司举行。从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止,抚顺铝业与华能伊敏煤电共达成直接交易电量4.06亿千瓦时。通过交易,抚顺铝业今年第四季度节约电费成本在3000万元以上,华能伊敏煤电也实现了边际收益的微增。
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破冰,吹响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号角,推动电价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试点的成功,有效地增加了电力用户的选择权,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提高效率;直接交易输配电价确定后,还能为市场提供明确的位置信号,有利于大用户和发电企业对价格信号作出响应,增加价格杠杆对市场供求的引导作用。
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官员表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电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和发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电力生产关系和电力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市场机制,灵敏变化的价格信号,来调节需求,引导投资,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而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可以起到积极明显的作用。
可以预见,大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成功和推广必将进一步推动输配电价机制的研究和改革,逐步形成以成本为基础,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的政策做法,促进输配电价的清晰合理。通过核定合理的输配电成本,有利于电价中存在的交叉补贴显性化、定量化,促进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的合理解决。
主题:安全监管构建和谐电力
关键词:“三项行动”
由国家电监会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国际电力安全发展暨电力应急管理论坛在2009年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对电力系统未来的安全发展意义深远。
该论坛汇集了来自中、美、英、法、日等电力大国重量级专家和行业领袖,其先进的以人为本安全理念、前瞻性的风险控制系统理论体系、严谨甚至于苛刻的安全管理实践案例、最新电力安全技术和尖端装备,代表了当今世界电力安全领域的最高水平,展示了全球电力安全领域的最新成果。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国家电监会主席王旭东年内多次指出,电力企业要进一步确立和落实科学全面的安全发展理念,电力监管机构要强化对电力安全的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王旭东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部署了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简称“三项行动”)推进工作。王旭东要求,电力行业各单位要将“三项行动”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要结合电力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电监会随后进一步明确了“三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研究和解决电力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电力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电力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随着电监会“三项行动”的深入推进,今年我国电力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督管理队伍“三项建设”得以切实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不断强化,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厂垮坝事故基本杜绝,整体实现了电力工业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应急科技创新、电力应急管理、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各种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2009年不断涌现。
为了切实服务电力安全生产,电监会5月发布了2008年电力可靠性指标,在披露数据的同时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指导。从2006年电力可靠性管理纳入监管体系以来,电监会通过强化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手段,有效地提高了电力行业设备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了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水平的稳步提升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可靠性指标的应用日益深入和广泛,从电源电网的规划设计、电力系统运行管理、应急处理机制等方面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决策参考。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表示,电监会今后将不断完善可靠性监管体系、创新可靠性监管手段,确保电力可靠性指标的准确完整,促进可靠性监督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从而提升全行业服务水平,保证社会的优质用电需求。
在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打好“安全生产年”攻坚战的同时,电监会编制并发布了《2008年电力安全监管报告》。报告对当年违规违章电力企业进行了通报,对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
通过发布电力安全监管,电监会切实有效地依法履行了电力安全监管职责。报告就电力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了分析,对广大电力企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效地促进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推动了我国电力工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切实维护电力消费者利益
关键词:监管为民
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切实维护好电力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国家电监会成立以来贯彻始终的工作理念。在2009年里,电监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电力违法违规案件,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披露力度,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监管报告的质量,依法保护了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22日,电监会在京发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8)》。《报告》从保障电力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力科学发展等四个方面,对全国电力运行和电力市场秩序进行了评估,详尽阐述了2008年度电监会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2008年《报告》首次把“促进电力科学发展”作为一个专门篇章重点介绍。电监会研究室有关人士在解释这个变化时表示,报告结构上的调整体现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推进节能减排、开展监测预警、推进监管标准化等五个方面促进电力科学发展的工作。”
研究《报告》可以发现,2008年,我国电力监管机构自身的定位更加明确,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管法规和市场规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职能得以加强;电监会各派出机构使用了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严厉的执法手段,维护了市场秩序,彰显了监管权威;我国电力监管还创造了诸多第一次———创造性地开展了电煤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首次开展了电力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第一次行使跨区输电价格审核权;对与电力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报装接电、收费和电价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切实维护电力用户合法权益;电监会还积极做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组织开展了输配电管理体制、输配电价、输配业务分开核算、农电管理体制等电力改革重大课题研究。
在完成上一年监管报告的基础上,电监会总结经验、审时度势,坚持把解决行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电力监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和加强电力监管工作。11月26日,国家电监会主席王旭东签发第27号主席令,颁布《供电监管办法》,并自2010年1月起施行。
该办法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对供电服务监管的目的、对象和原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以及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应当依法从事供电业务,并接受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违反国家有关供电监管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可以向社会公布;对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社会普遍服务义务供电安全、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等方面的监管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用电投诉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对停电的程序、时间作出了硬性规定;电力监管机构可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要求供电企业公开信息,纠正供电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记录违反监管规定的供电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建议将违反本办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供电企业责任人调离现任岗位,并变更或者吊销违规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在制定并发布《供电监管办法》的同时,今年7月至9月间,电监会雷厉风行、重拳出击、狠抓落实,在全国29个省(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供电检查,并于12月发布了《2009年供电监管报告》。
电监会检查结果显示,我国大部分供电企业把提高供电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加大电网建设投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供电服务运行机制,丰富服务内涵,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同时发现,部分供电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少数供电企业在电价执行、收费及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开放等方面的违规行为依然存在。据统计,本次供电检查查出各类问题172例,涉及供电企业105家,占受检供电企业40.5%。
电监会根据检查结果对优秀受检供电企业进行了表扬,对仍存在问题的供电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恳切的监管建议,要求供电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整改。《2009年供电监管报告》的发布,对促进供电企业提高供电质量、改善供电服务、规范供电市场行为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2009年内,电监会还发布了2008年上半年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通报、《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和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报告》、《2008年电力企业执行许可制度情况监管报告》、《2008年度全国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监管报告》、《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等监管公告,对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申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通报。
一系列电力监管报告和办法的出台,健全了电力监管法规制度,规范了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应诉程序,健全了行政处罚机制,为我国电力监管机构依法监管提供了有效手段。翔实的电力监管报告有效地规范了我国电力市场秩序,维护了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和规范了厂网关系,保护了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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