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资源税改革还是少些观望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资源税改革,这一近年来不断被业界提及的话题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谢毅
何谓资源税?《中国税收制度》给出的法定定义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因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调节资源级差收入”,通俗的解释就是,甲矿的资源赋存条件好,埋藏浅,交通便利,易开采,成本低,国家就多征些税;反之,乙矿的资源赋存条件差,埋藏深,交通闭塞,难开采,成本高,国家就少征点税。这么做是让“吃肥肉”的少占点便宜,让“啃骨头”的得到些扶持,避免开发企业因经济收益悬殊太大而采富弃贫,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应该看到,资源税改革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改革现行的资源税制度,适当提高资源税的税额、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促进我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源税改革是一项功在千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其意义十分深远。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对于何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的争论一直不断。去年7月,我国遇到需要防止经济过热与控制通货膨胀的现实问题,考虑到资源税涉及物价和宏观调控问题,国家在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上不得不慎重考虑。眼下,不少企业又面临经营困境,此时出台资源税政策会加重企业经营负担,不利于资源开采型企业减负脱困,为“保增长”发挥更好的作用,因而出台资源税政策
似乎又要“搁浅”,再等时机。
其实,无论在什么时候实施资源税改革,都将会给相关企业增加一定的税负,给宏观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总在回避推行资源税改革给企业和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那么“最佳成熟期”恐怕很难等到。
在推行资源税改革上,我们不应过多地考虑当前,而更应着眼于长远。虽然当前出台资源税政策会增加企业经营压力,对“保增长”产生不利影响,但从长远大计着眼,尽快推行资源税改革却更有利于建立节能环保的长效机制,使我国在建立“两型社会”的道路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使“保增长”的质量得以有效提高。资源税改革应适时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