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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并不产生电磁辐射

2007-11-29 10:05:39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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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高压输变电设施只产生极低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昨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将高压输变电设施排除在规范对象之外。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昨天特别为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高压输变电设施的环境影响》的参阅件,对电磁辐射进行了详细解惑。记者看到,参阅件综合了省政府法制办和市发改委等分别组织的相关座谈会专家意见,并结合国内外相关规定,对电磁辐射的概念、高压输变电设施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解读。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一些人反对将变电站建在家门口,主要是宣传不到位,一些市民缺乏对高压输变电设施的科学认识。

 

    根据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电磁辐射是指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其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千赫兹—300千赫兹。环保和卫生部门管理的电磁辐射特指波段频率高、波长在3000米至1毫米,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电磁波。

    国际权威机构和专家认为,高压输变电设施传输的波长是6000千米,是电磁辐射最长波长的2000倍。以目前电压等级最高的500千伏超高压线路为例,在距离其四五十米范围内,单位面积辐射功能仅是无线电广播的千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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