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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资委100.32亿转让粤电24%股权给华能集团

2007-01-04 14:45:00      365采购网新闻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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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8日与广东省国资委签署了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以100.3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能集团,华能集团成为粤电集团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据介绍,这是中国迄今为止电力企业之间最大的一次资本合作和强强联合。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共同努力,选择中国上游企业和境外电力企业为战略合作伙伴,最终实现粤电集团整体上市的目标。

    今年8月,华能集团与广东省国资委已就关于广东省粤电集团部分产权转让达成了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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