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企业如何逆袭发电巨头?
这次收购是当时AGL加速“整合发电资源和用户基础”策略的一部分,买入燃气机组增加了AGL低碳排放机组数量。当时AGL内部非常看好该项交易,认定将为AGL在2008财年每股收益带来一定程度的增长——虽然交易公布当天上午,AGL股价下跌了9澳分。该笔交易的另一方——TRU Energy是香港中电集团旗下公司,它将通过资产置换而来的Hallett 峰荷燃气电厂视为对自己已有机组组合的有利补充。
除了可预见的投资回报率客观,当时AGL的常务董事保罗·安东尼(Paul Anthony)提到AGL购买发电资产的另一个关键:AGL会继续通过油气和并购增长在全国范围内电力市场增加发电投资,以规避AGL在能源市场所需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取更多的利润点。
在这之后,传统燃料机组的两项大收购分别是2012年的罗伊杨收购和2014年的麦克维尔收购。Paul Anthony提到的规避价格风险是售电商买入燃气机组、燃煤机组的主要动因。
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是全球仅有的三个单一电能市场之一,实时市场随时面临价格波动。在批发市场一侧,发电商根据系统提供的需求预测竞价上网。这里很显然的一点就在于,售电商没有议价权,系统边际价格一旦产生,以系统边际价格为基础的结算价格就成了售电商必须被动接受的价格。
与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相辅相成的是与其相关的金融市场,包括售电商在内的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金融合同去抵御风险。金融合同多种多样,包括金融互换合同、套期保值交易、期权合同、期货合同等等——相当于为自己买了“保险”的形式去对冲风险。
以单向封顶套期合同为例,某一售电商买了某发电商10MW的单向封顶套期合同,合同规定,以市场电价100澳元/MW为标准,签订一个10澳元/10WM的合同,假定在某一结算时段内:
市场价<100澳元/MW,则该售电商除了要按市场结算价交出购电成本(市场价×10MW),还需要再支付10澳元给合同买方(套期合同价);
市场价>100澳元/MW,则该售电商按市场结算价格交出购电成本(市场价×10MW),此外,会得到套期合同买方的返还=10MW×(市场价-100澳元/MW)。
也就是说,只要市场价不超过100澳元,合同卖方都可以把这10澳元/10MW收入囊中,在少数供不应求、市场价飙高的情况下,合同卖方则需要将差价付给合同买方。对于上述买了该套期合同的售电商而言,在供不应求时该单向套期合同可有效对冲一部分价格飙高的风险,只不过在大部分时间为了这10MW是要多掏10澳元。
这意味着合同双方都有可能是掏钱的一方。换句话说,对冲风险的金融市场里没有赢家。
与其掏钱对冲,何不自己坐拥电厂?
售电公司买电厂就是这个逻辑,一旦售电商自己有了峰荷电厂,当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迹象时,售电公司可以把自有电厂的发电量送进市场以满足需求,这就意味着售电商不必被动承担过高的市场结算价格——往外掏的钱就少了,购电成本更低,赚差价的利润空间更大。买电厂所需的支出比起自有电厂会带来的利益,后者明显更有吸引力。
接手水电,这是改革产物。AGL目前在维多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有水电(分布如图5所示),三个最大的水电站分别位于Kiewa(391MW)、Dartmouth(180MW)以及Eildon(120MW),AGL买下水电的诱因和买热循环机组不同。
AGL在维多利亚州拥有的水电,主要来自于在改革过渡中从维多利亚州电力委员会(State Electricity Commission of Victoria)那里接手的水电。90年代后期,澳大利亚开始市场化,以州为单位各自先进行改革,形成州级电力市场,当时的维多利亚也开始对自己的电力委员会进行私有化,先是把水电资产移交给了南方水电(Southern Hydro),2005年由AGL买下。
一直以来,AGL在维多利亚州的水电供应着当地2%左右的用户,占比不大,但其优势在于发电容量可以迅速响应需求变化,并可在其他机组故障时发电以确保系统稳定性。
可再生能源机组主要是近年自建而来。近年来AGL新建数个可再生能源项目主要在于低碳、能源清洁化的政策推动,AGL在自己的年度报告中也都数次提到,为了投资者要发展更多的可再生能源。AGL的两个太阳能项目分别得到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署(Australian Renewable Energy Agency,ARENA)和新南威尔士政府的资金支持,前者提供了1.667亿澳元,后者提供了6490万澳元。
另外,年初新上任的CEO有意向出售煤层气资产,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气田距离农场和城镇较近,涉及诸多环保问题,这也从侧面说明低碳、环保、可持续性对于AGL这样一个上市公司的重要性。
AGL在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已经有30余个亿(澳元),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沼气发电等。1998年,AGL在Wilpena Pound建了一个80W的光伏电站。2008年开始,总装机容量有350MW的Hallett的几个风场陆续投入使用。2013年,投资了约10亿澳元的Macarthur风场(420MW)开始运营,是南Hemisphere最大的风电场。2015年宁根太阳能电站(Nyngan Solar Plant)投入运营。
资产买卖是策略
可以看到的是,比起最开始的170余年,AGL近五年买入电厂可以说相当频繁。“买入”只是一部分,AGL不仅买入还卖出或置换出部分发电资产。
2015年9月,AGL把它在麦克阿瑟(Macarthur)风电场50%的股份以5.32亿澳元卖给了HRL Morrison & Co,但AGL仍保留风场运行权和发电量获得权,以及相对应的可再生能源凭证。当时,AGL发布公告称,资产售出有助于改善其资本效率,保持BBB信用评级。
今年2月新上任的CEO是从美国来的Andy Vesey,更是把“出售十亿资产”作为任内的重要战略。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AGL必然会卖出一些资产,比如因为国内天然气价格上涨让燃气机组的利润缩水,有些燃气电厂可能也会被卖出。
不难看出,资产买入与出让已经是澳大利亚能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样再回过头来看售电业务,它就绝对不是售电公司的“唯一”了,购售电差价带来的营收也只是所有收入的一部分。
天然气销售公司可以售电,售电公司可以做更多、要做更多。
如果仅仅盯着购售电差价或能源管理、大数据运用,那还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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