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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将分拆独立公司售电?知情者:备选方案

2015-09-02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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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配套文件的屡次意见征求过程中曾出现三种可能的方案,其中的中间路线便是由电网企业专门成立独立核算的售电公司参与竞争。...

  在配套文件的屡次意见征求过程中曾出现三种可能的方案,其中的中间路线便是由电网企业专门成立独立核算的售电公司参与竞争。

  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售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后,电网企业究竟该不该参与竞争性售电?争议未止,答案却已呼之欲出。澎湃新闻近日获悉,电网企业参与竞争性售电已成定局。觊觎偌大售电蓝海已久的新售电主体,必将面临来自电网企业的激烈竞争。

  随着经济增长放缓,电力需求进入换挡期,电力行业整体呈现供大于求格局,工业用电量拖累整体电力增速。此情形下,“国家电网的想法是将主要精力放在存量售电上,先把存量圈进来,因为存量竞争会非常激烈。”一名接近国家电网的业内知情人士对澎湃新闻称。

  该方案只是改革的中间路线

  近日坊间有传闻指出,目前已基本明确,电网会将营销部门为主体分拆出来成立国有售电公司参与竞争。独立出来的售电公司或将独立核算,不参与调度、报装和计费以及结算业务。

  这的确是进入讨论的备选方案之一。“每一轮意见征求都是博弈,竞争过程中有左摆也有右摆。国网成立独立售电公司等于是回到中间路线。”前述知情人士对澎湃新闻透露,在此前关于电改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配套文件的七次意见征求过程中,多元意见激烈碰撞,曾出现三种可能的方案:一种是最激进的,电网企业不允许参与任何竞争性售电业务,这也正是所有非电网系企业的诉求;一种是最保守的,电网企业在目前的组织架构下,以供电局的名义参与竞争性售电,输配售一体化;还有一种折中路线,即由电网企业专门成立独立核算的售电公司参与竞争。

  改革充斥着角力与妥协。在放开售电侧问题上,电网企业对于进入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态度十分坚决。有统计显示,电网公司最核心的利润来自其20%的工业大用户,该部分贡献利润占国网利润的60%以上,占南网利润的70%以上。对于这部分“心头肉”,电网企业的本能反应自然是咬紧牙关不松口。

  《南方周末》曾援引一名熟悉电改讨论细节的专家说法称,到了讨论“9号文”配套文件时,电网企业提出,它有四五十万人的电力营销队伍,如果售电侧不让它参与,这些人怎么办?“他们向高层反映,还做了课题论证国外也有电网参与售电。”该专家说。

  而售电侧的另一股重要力量—发电企业,虽拥有核心的电源资源,但新进入售电领域,在用户资源积累上相对弱势。在被告知已确定电网公司可以参加竞争性售电时,上述报道中的专家称“当时脑子就蒙了一下。”他说,“等于这个环节是没有讨论的,如果讨论肯定过不去,五大发电集团肯定不干,后来他们非常生气地跟我说,9号文又是一个5号文的下场(注:5号文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的既定目标只完成了一半,改革便戛然而止)。”

  在民间层面的讨论中,同样出现了两股声音。有电网人士提出,不让电网参与竞争性售电会造成50万职工下岗,且骤然失去这部分供电利润,对国网、南网是不可承受之重;另一股意见则认为,目前全国售电业务有90%属于电网,电网企业掌握调度大权,且在人才、技术和用户资源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若其突破居民、三农等保底性售电业务范畴、直接参与竞争性售电,有违电改市场化改革方向,难保电网无歧视公平开放。

  在官方文件正式发布之前,这两股力量究竟以何种方式相互妥协,还不得而知。据澎湃新闻了解,包括售电侧改革细则在内的新电改核心配套文件已在7月底完成意见征集,进入各部委会签环节,预计将于近日揭盅。

  独立售电公司:国网内部的市场化种子

  从业内反馈看,上述中间路线符合电改精神,是获得普遍接受的一种方案。具有先行优势的电网企业、掌握核心电源的发电企业、背靠地方的能源企业、机制灵活的民营能源企业各有所长,有多大的本事吃多大的蛋糕。

  “这其实是在国网内部埋入了一个推动市场化的种子。” 信达证券能源互联网首席分析师曹寅对澎湃新闻分析称,由于电网分拆成立的售电公司独立核算,在售电端与输配端可以形成利益竞争关系。“输配端肯定希望输配电费用越高越好,但售电肯定是希望输配电费用越低越好,在国网内部就会形成两股意见。”

  曹寅认为,售电侧竞争一靠价格二靠服务,国网售电公司和输配电环节谈价格,可促使输配电成本公开化透明化,并有所下降;从后端来看,在用户服务上,国网成立的售电公司需要积极以用户导向思维来进行售电,要提高自己的服务体验,提高市场竞争力。而对于民企而言,用户在用电体验上到处都是痛点,只要抓住一个就意味着巨大的市场空间。

  “关键并不在于存量增量,而是是否从国网拆分出一部分业务、资产及人员。如果能与地方或社会资本合作则更好。一来契合多元所有制,二来发挥地方优势。第三则是引入监督—否则谁来保证独立核算是真是假?”对此,一名资深电力人士建议从电网分拆出的独立售电公司采用与地方或民资进行股份合作,以合资方式参与终端供电。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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