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董事长占用超10亿资金、偿还个人债务!
8月28日,长园集团公告称,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要求拍卖、变卖长园集团原董事长吴启权名下所有的3703.5万股长园集团股票以清偿债务。
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执行人包含吴启权、珠海市运泰利电子有限公司、珠海市宏广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升谦科技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时任长园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吴启权,安排长园集团以预付款名义转出资金,经由多家中间企业流转至其本人控制的公司,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自有企业经营,累计占用金额108666.32万元,仅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占用金额就达84200万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15.16%。
关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与吴启权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深圳公证处公布处理结果,但此次公告显示,被执行人吴启权等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因此,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向南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山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另外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启权持有长园集团股份105.81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本次执行标的为其名下的37.035.220股。上述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的处置参考价拟按照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价(MA20)乘以股数确定。南山区法院将以不低于上述财产处置参考价的 70%作为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拍卖上述财产。如第一次拍卖流拍,将以不低于第一次拍卖流拍价的80%作为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如第二次拍卖流拍,将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作为变卖起拍价。
因被执行人珠海市宏广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钜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升谦科技有限公司下落不明,南山区法院依法进行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参考价定价结果通知书>
原标题:上交所公开谴责!储能公司董事长占用超10亿资金、偿还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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