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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线路材料产品质量强制性管控措施

2022-01-10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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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线路材料产品质量强制性管控措施项目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实施阶段通用部分生产资质1.导地线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线路材料产品质量强制性管控措施
 

项目 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 实施阶段
通用部分 生产资质 1.导地线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中导地线供应商应具备900mm2及以上大截面导线的生产许可证。 制造单位 投标阶段
2.投标时,导地线、光缆、金具、绝缘子、防坠落装置应具备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
3.导线、金具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技术鉴定报告;防坠落装置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评审报告。
管理体系 4.制造单位应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质量保证计划、检验验证计划、生产进度计划、售后服务计划,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监造单位应编制相应的监造抽检见证计划。 制造单位、监造单位 加工全过程
5.制造单位应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产品的加工工艺文件,并严格按批准的工艺文件要求进行加工,其中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应进行工艺评定,监造单位应对工艺评定报告进行见证。
6.供应不同工程的产品加工记录应彼此独立,避免混淆,内容应准确、全面、清晰,确保材料使用具有可追溯性。 制造单位
技术人员 7.在岗生产作业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相关能力应达到工程要求,焊接、热处理、化学成分检验、力学性能检验、无损检测人员、高压试验人员需持证上岗。
工装设备 8.制造单位应具备中标产品生产所需及相关标准中规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性能、精度需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其数量与生产规模需满足工程生产需要。
9.制造单位应具备检测中标产品各项性能指标所需的检测设备。检测设备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校准,并在检验、校准有效期内使用。
原材料 10.制造单位应定期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选取合格的供应商;若制造单位在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了规定,原材料供应商需与所规定的一致;若业主划定了原材料合格供应商的范围,则制造单位必须按要求选择原材料供应商。
11.如原材料需要代用或变更,必须事先征得设计单位、监造单位、物资供应管理单位及建设管理单位的书面同意。
产品收发 12.未经驻厂监造检验确认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 监造单位、制造单位 发运阶段
13.未见驻厂监造出具的《出厂见证单》,现场不予收货。 建管单位、物资供应单位 现场收货阶段
售后服务 14.制造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开展货物交接、验收工作。如有产品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做出应急响应,并配合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包括所必须的调查、抽检及试验等)。同时开展同类产品类似问题的排查,确保运抵现场的产品质量满足合同技术规范书要求。 制造单位 售后服务阶段
15.制造单位应当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安装使用进行现场指导服务。
专用部分 铁塔 16.角钢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分层、夹渣缺陷;不允许有超过允许尺寸公差的1/2且深度不超过0.6mm的凹坑、麻点、扎痕和高度超过1.0mm的凸起缺陷;角钢内外表面麻面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角钢内外总面积的8%。 加工全过程
17.大规格角钢轧制前,应采取高压水除鳞、控制轧辊使用频数等措施,减小角钢表面麻面的范围。
18.角钢塔原材料钢板、角钢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钢管塔及钢管杆用钢材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Q/GDW 13234.1的规定要求。
19.Q355、Q420材料供货应为热轧钢,化学成分Mn含量不应低于1.0%。
20. 8.8级外螺纹零件在热浸镀锌前,应采用机械(物理)的方法除锈,不允许采用酸洗方法。在热浸镀锌前,助镀后应采用烘烤、干燥的方法达到驱氢的目的。8.8级螺栓应由国家认可的专业的紧固件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
21.应及时清理螺栓螺母表面由于生产工艺原因产生的油污。螺栓螺母应配套出厂,单基包装并与铁塔配套同步交货。
22.镀前攻丝螺母攻丝后应妥善包装,运抵现场后,应采取必要的防锈措施。 制造单位、施工单位
23.8.8级螺栓材料为:不大于M27推荐可用ML40Cr,40Cr、35CrMo,淬火并回火,材料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大于等于M30推荐可用ML42CrMo、42CrMo、40 CrNiMo;10.9级螺栓材料应采用42CrMo。 制造单位
24.铁塔供应商必须对其进厂原材料进行复检。钢材的复检比例及复检项目应符合GB/T 1591的要求,紧固件的复检比例及复检项目应符合DL/T 284的要求。对于Q420C材料的进厂复检,还应进行0℃冲击试验,其化学成分S、P的含量也应满足GB/T1591的要求。
25.铁塔供应商必须在确保各塔型样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才能组织铁塔批量生产,其中塔头必须采取立组方式试组装。
26.当设计图纸规定铁塔焊缝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时,供应商必须对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当需要对焊缝进行补焊操作时,同一位置修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27.制造单位必须按技术规范要求对塔材进行制孔,不得用冲孔代替钻孔,不得出现错孔、漏孔,严禁镀锌后补孔。
28.制造单位应加强塔材切割质量管理,对可能出现应力集中的尖角部位,应采取圆弧过渡工艺措施,防止应力集中产生。如设计图纸未对此进行规定,制造单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确认。
29.对塔材进行热浸镀锌后,表面质量、锌层厚度、锌层附着力应满足GB/T 2694的要求。锌层还应满足相应腐蚀等级对锌层厚度定要求。
30.制造单位应加强塔材包装质量的管理,对运输过程中塔材可能出现变形、裂纹、锌层破坏等的部位,包装时应进行重点关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导地线、光缆 31.导线原材料铝锭应满足标准GB/T 1196 《重熔用铝锭》的相关要求,铝锭化学成分含量应满足其牌号的相应要求,检验比例不少于每批(同一熔炼号)3块。制造单位选用牌号Al99.70铝锭时,其铁的含量应不大于0.2%,硅的含量应不大于0.1%。
32.导、地线铝杆应满足标准GB/T 3954 《电工圆铝杆》的相关要求,外购铝杆和外购铝液生产的铝杆需100%检测,自有连铸连轧设备生产的铝杆检测取样率为铝杆每炉批号的20%。A6型号铝杆,其抗拉强度应在110~130MPa范围内,伸长率不小于8%。A8型号铝杆,其抗拉强度应在120~150MPa范围内,伸长率不小于6%。
33.导线原材料镀锌钢绞线应满足GB/T3428标准的要求,镀锌钢线中不允许有任何种类的接头,检测取样率不少于镀锌钢绞线盘数的10%。
34.导地线、光缆的节径比应符合GB/T 1179的要求。对于多层的绞线,任何层的节径比应不大于紧邻内层的节径比,相邻层的绞向应相反,最外层为右向。
35.绞线绞制过程中,一旦绞合开始,无特殊情况中间不允许停车,地线、光缆及导线的铝线部分应一次绞合而成。导线绞线设备应有单线张力、绞合线速度监控装置,以保证在绞合过程中单线张力的稳定。
36.若工程中对成品导线有单线极差要求,需对单线抗拉强度进行100%检测。
37.导线外层和加强芯不允许有任何种类的接头,铝包钢线不允许有任何种类的接头。
38.制造单位应根据自身设备情况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同一工程成品导线、光缆的绞合参数一致,一旦参数确定,不应再随意调整。
39.导线制造单位应采取措施(如选用性能良好的拉丝油等)提高导线表面质量,避免出现与良好产品不匹配的表面发黑、发灰现象。
40.导线制造单位应对型线拉丝模具的设计进行工艺评定,监造单位应对工艺评定报告进行见证。 制造单位、监造单位
金具 41.金具供应商应对其进厂原材料进行复检。铝锭、无缝圆管的复检比例及复检项目应分别满足GB/T1196、GB/T4437的要求。 制造单位
42.金具的尺寸应满足图纸的设计要求及GB/T 1804中的公差要求。
43.制造单位应对整体模锻金具进行工艺评定,监造单位应对工艺评定报告进行见证。 制造单位、监造单位
绝缘子 44.应对复合绝缘子用原材料、芯棒、硅橡胶材料、金属附件等进行入厂复检。 制造单位
45.应对盘形瓷或玻璃绝缘子用原材料、水泥、锁紧销、钢脚、铁帽等进行入厂检查。铁帽、钢脚入厂检验时,其机械破坏强度值需满足工程招标技术规范的要求。
46.复合绝缘子的护套最小厚度不低于6mm,伞裙边缘最小厚度不小于3.5mm,大伞裙根部最小厚度不小于7mm。伞裙根部不应有裂缝或刀痕,伞裙外观不应有变形、缺胶等缺陷;护套表面不应有鼓包或裂纹等表面缺陷。
47.复合绝缘子带护套芯棒水扩散试验的泄漏电流应不大于100μA。第三方抽样验收试验中机械负荷破坏值不得低于120%额定机械负荷。
48.复合绝缘子锌环应采用浇铸工艺熔合在端部金具上,锌环厚度不小于5mm,锌环沿绝缘子轴向方向的长度不小于5mm。锌环的熔合面应大于80%,熔合面黯淡,不反光。如果端部采用高温密封,外露尺寸应不小于3mm。
49.盘形绝缘子铁帽与瓷(玻璃)件的交界处应装有阳极保护锌环,锌环应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160kN及以上强度等级的绝缘子铁帽和钢脚应逐只进行无损探伤检测。160kN及以上强度等级的绝缘子瓷件应逐个进行内水压试验,玻璃绝缘子的玻璃件应经受3次热冷冲击和至少2次硫化镍均质处理,且最后一次硫化镍处理的剔除率不能高于0.5‰。
50.瓷绝缘子出厂前应进行逐个工频火花和高频火花试验,且电气逐个试验剔除率不大于0.5%。盘形绝缘子应按工艺文件要求按批次验证瓷(玻璃)件的实际破坏强度。盘形绝缘子水泥胶合剂固化后钢脚不应松动。
51.制造厂应建立相关管控机制,确保每批次产品所用关键原材料均可追溯,每批次产品原材料供应商应尽量唯一。
52.不同机械强度等级的复合绝缘子应在包装筒上标记不同颜色,便于区分,并在发货时随车配备吊装带,方便装卸。
防坠落装置 53.应在产品包装前按照GB/T2694的要求逐根检查Τ型导轨端头、弯曲调直、镀锌质量、尺寸等外观情况,确认合格后方能包装。 制造单位 加工全过程
54.应用连接板连接查看Τ型上下导轨接头是否平滑,确保锁止器能顺利通过。 制造单位 加工、现场收货阶段
55.应用扭矩扳手检查螺栓紧力是否满足施工验收标准,保证锁止器在整个轨道能够顺畅通过。 制造单位 现场收货阶段
56.防坠落装置所用M6.8级螺栓安装防松措施应为:1螺栓+1平垫+1普通螺母+1薄螺母;角钢塔10米以下、钢管塔12米以下应安装防卸螺栓,安装方式为:1螺栓+1平垫+1普通螺母+1等厚防卸螺母。 制造单位 加工、施工阶段
57.防坠落装置中的所有金属部件均应采取防腐措施,如热浸镀锌等。横担水平导轨(不锈钢钢绞线)过钩器处应设置不锈钢钢绞线防脱设施。 制造单位
 
条款解释:
1-15条均适用于铁塔、导地线、光缆、金具、绝缘子、防坠落装置,为本措施的通用部分。16-55条为本措施的专用部分,分别适用于铁塔、导地线、光缆、金具、绝缘子、防坠落装置。
通用部分:
生产资质
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1-3条规定的生产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因目前尚无有关部门向光缆、绝缘子供应商颁发相应生产许可证书,故此处对光缆、绝缘子生产许可证不做规定。
2.型式试验是检验一种产品的设计、材料的选择和加工工艺的重要手段,型式试验的合格与否决定了该制造单位是否能够生产某类或某种产品,因此, 制造单位应具备投标产品(包括导地线、金具、绝缘子)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管理体系
4.通过制定合同履行计划,制造单位可全面了解工程的各项要求,可有效避免制造单位不看技术规范,在未注意工程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就直接凭经验加工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合同履行计划,可保证制造单位加工产品满足工程要求。
5.制定针对各工程的工艺文件,可规范各工序操作,保证工程产品质量。
6.规范工程记录,可保证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一旦出现问题,便于追根溯源,便于问题分析,也便于问题解决。
技术人员
7.人员是产品加工的重要因素,特殊工序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工装设备
制造单位的加工设备及检测设备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否则产品质量、生产进度等无法满足要求。
原材料
10.规定本条内容,可避免出现制造单位原材料供应商不在规定范围内,原材料供应商与投标文件中的响应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11.个别制造单位未经业主或设计同意,擅自变更原材料,规定本条可防止该情况发生。
产品收发
12.部分制造单位为避开驻厂监造检查,发货时不通知驻厂监造人员,产品质量存在隐患,因此须规定本条。
13.部分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未经驻厂监造允许,强行发货,因此须规定本条内容。
售后服务
制造单位需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派出技术人员处理安装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专用部分:
16~30条为针对铁塔强制性管控措施,其中16~24条为针对铁塔原材料的管控措施,25-30条为针对铁塔加工的管控措施。
31-40条为针对导地线、光缆的强制性管控措施,其中31-33条为针对导地线、光缆原材料的管控措施,34-40为针对导地线、光缆加工过程的强制性管控措施。
41-43条为针对金具强的制性管控措施。
44-52条为针对绝缘子的强制性管控措施。
51-57条为针对防坠落装置的强制性管控措施。
 


(本文来源:国家电网 责任编辑: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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