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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能否近期正式出台?售电侧放开?

2015-07-10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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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本次"意见"的出台预示着电力体制改革的再次重启。

  延宕13年后重启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推进。从多位权威人士处获悉,电力市场建设、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体制改革五个电改关键性配套文件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有望在7月底前正式出台。本次电改政策为占据产业链优势地位的电网企业改革规划了方向,但输配环节的电价核算及终端售电价格机制的形成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思 路

  "目前总的框架思路是,只要符合基本的门槛,工业园区、分布式电源、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发电企业、社会资本都可以从事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配售电公司允许有自己的中低压配电站和配电网。而电网企业也可以从事市场化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但会对其有政策限制,给予其他售电主体一些生存空间。"政策制定部门有关人士透露说。

  然而,由于涉及千亿利润蛋糕的再分配,五大配套文件遭遇各方博弈。从目前的倾向来看,电网企业或仍将参与增量配电以及市场化售电业务,交易中心及调度也在其旗下。业内人士认为,输配售难分开、调度交易难独立,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一位专家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售电公司好像都是要"分蛋糕、抢市场",真正为用户考虑的少,建议售电侧放开方案要特别考虑如何保障用户利益,避免改革后电价涨了、服务差了、投诉多了。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电价形成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2014年11月以来深圳和内蒙地区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也相继放开。上述改革的稳步开展为新电力体制改革的落地奠定了基础。

  本次"意见"对发电侧和售电侧的逐步放开不是为了形成电力产业链的两个市场,而是着眼于整个电力价值链的传导和价格互动。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减轻企业电费负担,这标志着煤电联动已经实质性落地。

  引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疆谈电改,我们为什么要电改?

  因为改革是一种工作方法,电改是一种发展方式。为什么要电改?这是一种继续进步的态度;为什么不是其它"改"?因为其它容易改的已经改完了,只剩电改等少数深水区。

  中国电改历程的基本特点:

  一是虽然历经了不同阶段,但中国电改的市场化大方向始终没有改变,对于市场形势的判断特别是对市场化内涵的认识则在不断深入,不同阶段不同侧重而无教条;

  二是改革已成为常态,不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已成为一种中国特色的发展方式,这是中国独特政治优势的体现,可把更多精力用于"怎么改"而非"为啥改";

  三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突出,电改亦然,当前所面临的很多问题,仅仅是改革过程中阶段性试验性的东西,既非行业传统,也非国际通行,绝非不可改变;

  四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既定的,但改革方案是暂态的,每一轮次或大或小的电改,具体内容都是可以妥协的,但妄想固化利益格局、谋求千秋万代同样是不可能的。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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