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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治水亦治国 蕴含商机几何?

2015-04-27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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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水十条”出台的时机,一在中央审议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后不久,二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期。前者表明迫切需要解决环境问题...

  “每条都是干货。”规划编制技术组组长、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给出了答案。

  吴舜泽在国务院发布会上表示,"水十条"的每条、每款、每项都落实到具体的牵头部门或者参与部门。这在过去的文件中,尤其在国务院的文件中还是比较少见的,这就落实了责任主体。还有,比如规定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达到要求,也有一些条文专门说京津冀,有的说地级以上城市,有的说县级。这就是让它可操作、具体,每条都是可考核、可追责,可量化。每条都是干货。”

  "水十条"首次对签订责任书和约谈省长进行了明确,这些考核手段威慑力极大,对保障"水十条"行动落实极为关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

  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还要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除此以外,“水十条”还提出将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除了指标、权责明确,措施硬也是重要特征,吴舜泽说,"水十条"里面有很多含金量很高、对解决问题很管用的精准措施,体现了精准发力和稳准狠。包括对企业进行"红黄牌"的管理、信息公开、严格执法等都是硬措施。”

  让老百姓来评判,这也使治水攻坚战,成为行政改革的重要突破。“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城镇黑臭水体治理的好和坏主要由老百姓来评判。”吴舜泽分析说,"水十条"专门有一条谈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实际上它是一个漫长的治理过程,所以我们要求各个地方政府做好排查,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的现状,然后提出一些治理的方案。向老百姓公布治理对象、治理进程、治理效果,然后我们有评判、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强力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治理的具体工作。”

  但治水必然触碰许多人的利益。吴舜泽解释称,"水十条"最大的特点是在中长期时间框架内对多个污染源、多类型水体、多方面举措进行了全面部署,体现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的系统治理思路。我认为,这种系统性、多要素的部署,同时也带来了如何部门协调、制度协同、举措联动,持续有效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难题,这可能也是将来实施过程中最大的问题。”

  怎么解决?“系统问题,就要用系统方法去解决。在实施过程中最关键的是,各级政府要发挥统领作用,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时时处处坚持系统思维,将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要严格落实质量倒逼机制,一区一策。切忌把行动搞成"盲动",最大程度地提高环境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吴舜泽解释。

  吴舜泽所指的“运用系统思维,切忌把行动搞成"盲动",正是解决以往地方项目盲目上马,导致政府、社会资源浪费的问题。“水十条”贯穿着全面统筹的系统思维,有内在逻辑关系,这是"水十条"的灵魂。只要扎扎实实地按照"水十条"实施下去,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实现部门协调、制度协同、举措联动。”吴舜泽表示有信心。他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牵头承担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研究编制工作。

  具体怎么系统思维、怎么统筹?作为千年基业的治水工程,系统地调用一切要素,可以主要从统筹六个方向来解决,而这又是利益分配的主要焦点。“一是在战略决策上自上而下统筹,从问题出发、从目标出发,步调一致、方向一致。二是从山顶到海洋对各类水体的统筹,对饮用水、地下水、以重点流域为核心的地表水、近岸海域、城市水体、湿地等水体都要明确差异化的措施和要求,推进水体系统保护。三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统筹,尤其强调科技、市场等非工程措施的应用。四是点源与非点源防控统筹,全面防控工业、城镇生活、农业、船舶交通等污染源。五是行动主体的统筹,落实政府、企业、公众责任,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分工,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形成水污染防治强大合力。”吴舜泽解释。

  而“执行的落地性”,正是吴舜泽说规划从最一开始就时时处处强调的:“创新不是目的,而是解决问题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力争突破瓶颈,强调实、硬、管用,并最终呈现出改革创新的结果。”

  谁污染谁付钱

  改革的经济手段中,最核心的可能就是如何定价。水,到底该付多少钱

  “水十条”明确提出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要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计加价制度。“谁污染谁付钱”将得以在价格上越来越充分体现。

  吴舜泽表示,水价改革对老百姓的影响不会太大,尤其它是阶梯水价,而对于高消费或者是超量的部分会加重价格收费的权重。

  目前水价的很大部分仍由政府买单。尽管价格普涨,但一些城市表示涨价后的价格依然低于成本价。与此同时,作为水价组成部分的水资源费,不少城市目前收取的标准低于国家发改委的标准。“如果一些北方城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每立方米水价还会提高至少两元。”一位水资源专家说。

  而“建立资源环境税费体系,正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吴舜泽在国务院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因为他产生污染,就应该负担相应的费用。”

  因此,随着水资源紧缺程度加剧,水务产品或服务价格还有上涨的趋势。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由于近年来中国供水成本、污水处理需求、污泥处置成本都在增加,再加上中国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国有供排水企业改革的要求,使得国内水价上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李素芳此前表示,水价改革符合资源性价格产品的价格改革要求,未来将加快反映市场供求、资源需求程度、生态环境成本的价格改革。

  其中,企业既要赚钱,又要保证公共利益,如何平衡?长期以来争议不断,尤其是当一些城市的水务公司在A股上市。南昌市节水办副主任卓鸿飞说:“现在民众对水价上涨怀有抵触情绪的重要原因,就是供水成本不透明,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往往没有经过充分听证。水价中又包含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等,这些钱也由供水公司收取,其用途却不公开,自然会让人认为是进了他们的口袋。”他建议,对于调价后的收入应加强监管,明确企业不得擅自分配使用调价收入。

  吴舜泽表示,后续还需要出台一系列的制度,让每个企业、每个部门包括地方政府都能够在水市场里面找到自己应该办的事情。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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