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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VOCs调查企业的市场动态

2017-08-28   365电力采购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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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我国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特征污染物的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区域复合污染问题突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大气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污染的关键前体物...

  当前我国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特征污染物的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区域复合污染问题突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大气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污染的关键前体物,并被纳入“十三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

  全面开启VOCs调查

  为落实VOCs治理任务,我国先后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至此全国各地开始向这个“隐形杀手”宣战,从政策、监测、经济、执法等角度入手,全面开启VOCs治理新征程。“十三五”期间,随着VOCs治理和监测政策的扶持力度持续加码,我国环境质量监测行业正迎来以VOCs调查为主的里程碑式的发展机遇。

  由于VOCs排放特点多样,VOCs调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部分领域如石油化工、涂装、印刷包装、家具、金属等行业需求已成爆炸式增长。例如,江苏省在57个省级化工园开展VOCs在线监测;河北省通过安装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解决了县域产业聚集区内小企业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浙江省宁波市2017年底前,要求力争完成全市的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任务,配合初步建立针对石化、化工集中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点、线、面”立体式、全方位、全自动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

  一些省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也将VOCs监测与治理纳入工作重点并安排了资金投入,根据权威机构测算,VOCs污染源监测产业需求市场空间将达468亿元,受益于法律法规重视度增加、排污费征收以及政府部门补贴的激励作用,最高激活539亿市场空间。同时VOCs环境监测设备产业已全面铺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计划2017年9月底前“2+26”城市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测污染物是监管的重要环节,环境监测任务的全面铺开将利好相关企业。

  VOCs调查监测(检测)市场需求巨大,VOCs调查产业的市场空间主要体现在空气质量监测和重点领域污染源监测两个方面。空气质量VOCs监测方面,“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方案已经要求“国控点”安装VOCs监测设备;污染源VOCs监测方面,“十三五”将重点推进石化行业和印刷行业的VOCs监测,包括全国381个石化工业园区,以及全国4142家规模以上印刷企业。2014年12月31日,环保部发布了《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排放源排放的VOCs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等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十二五”时期,我国VOCs调查技术发展迅速,去年行业规模超过367亿元,“十二五”期间行业复合增速达17.6%。

  VOCs调查的企业业态

  2002年,我国石化企业最先开始LDAR项目研究,LDAR是目前国际上石化企业广泛采用和认可的VOCs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可以寻找VOCs的泄漏来源,并在最短时间内对其进行处理。同时,LDAR通过对特定设备组件进行实时检测,可以使任何泄漏组件在特定时间内进行替换或修复。LADR参与主体主要为科研院校,代表机构有青岛安工院、上海环科院、北京环科院等。

  2013年,第三方检测公司首次在浙江进行LDAR项目试点,至此LDAR项目的市场化运行相继在浙江、上海、辽宁、山东等地蓬勃开展起来。2016年,全国大型石化企业基本上完成了首轮检测并向地方环保局提供了相关检测数据。自2013年以来在全国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的项目主要分为第三方检测公司、地方环科院、生产企业自己组织的检测队伍这三类。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集团公司大多采用自己组织检测队伍与相应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

  目前从事LDAR技术服务及设备研发型企业包括先河环保、聚光科技、嘉园环保、雪迪龙、磐合科仪、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辰(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因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同普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泰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山东艾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如北京环科院、上海环科院、南京环科院、中国石油大学等,以及各省市环境监测站及检测中心。

  第三方LDAR服务公司

  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超过20家工业企业完成LDAR服务,后续将立足于LDAR,大力开拓VOC市场扩展产业链。聚光科技原本在工业在线气体监测领域已有相当的技术实力和市场份额,也是国产仪器企业中唯一的可用于VOCs应急检测的便携式气质联用仪供应商。2010年,聚光通过收购大地安科和Synspec大幅增长了其在国内VOC在线监测领域的市场份额,并进一步强化了产品线,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套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打破国外技术和价格垄断,成为具备研发生产空气质量、烟尘烟气、污水、地表水质、饮用水质、酸雨等六大在线监测系统及环境应急监测车的环境监测仪器专业生产企业,2016年上半年,天瑞仪器运营状况良好,并加强了在环保领域的投资,投资了山东东营五六干合排项目公司,涉足环境治理领域的PPP项目。

  上海汉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引进LDAR体系企业,是无组织排放领域的标杆,通过与国家环保部、省级环保厅及一些本土机构的合作,汉洁已经成为中国LDAR项目咨询服务的领先者,也是唯一一家与中国三大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都提供过服务的企业。汉洁整合了世界先进的VOCs控制经验和专业的技术人才,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服务。

  科研院所

  青岛安工院:采用国际固定或移动先进设备监测技术,监测化工企业各类反应釜、原料输送管道、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产生VOCs泄漏处,并修复超过一定浓度的泄漏检测处,从而达到控制原料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典型的LDAR步骤:确定程序、组件检测、修复泄漏、报告闭环等。其子程序包括:检测前准备子程序、检测子程序、修复子程序、报告子程序等。

  LDAR企业自检

  扬子石化:成立以公司副总经理为组长的LDAR工作领导小组,制定LDAR工作方案,配备20台VOC气体检测仪,分配到各生产厂,并配备一台红外监测仪,用于检测高点远点的泄漏点,同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查漏消漏工作。2015年11月底完成全部炼油装置LDAR工作,2015年年底建成完善LDAR管理体系。

  青岛欧赛斯:隶属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安全环保与节能技术中心,在LDAR检测服务方面,青岛欧赛斯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团队,掌握系统的石油化工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及统计核算方法,并建立了VOCs综合管控平台系统,具有成熟的LDAR服务体系,目前已成功服务于国内多家大型炼化企业,同时代理销售检测用PHX21便携式VOCs气体分析仪和EyeCGasVOCs便携式红外气体成像仪。青岛欧赛斯已开展的LDAR检测业务及VOCs污染源核查与核算有20多项。

  中国昆仑:前身为纺织工业部设计院,现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近几年,中国昆仑借助其本身的资源优势,也快速进入了VOCsLDAR检测服务业务。

  此外,一些设备制造企业也开始进军中国LDAR市场,如赛默飞。作为仪器制造商,赛默飞近年开始进军LDAR检测领域,吸收国内外先进的LDAR服务经验,并以综合评分第一的绝对优势入围泰兴经济开发区首批LDAR检测公司,在国内服务超过250家企业。赛默飞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选择,一种是单纯购买LDAR产品,另一种可以通过赛默飞服务工程师获得针对LDAR的解决方案。

  VOCs调查市场痛点

  我国LDAR监测起步较晚,石油石化领域中尚未形成完善的监测体系。使用监测方法多数为离线监测,即在现场采集样品后带回实验室分析,成本较高,且在运输过程中易造成样品损失和交叉污染。在化工园区中,VOCs特征不清、基数不明,防控技术多样化,但排污和治污信息不对等,使VOCs防治的实际效果不尽人意。同时,标准缺失、法规政策较少且针对性不强,导致综合监管手段难以提升。近年来部分企业参照美国EPA方法开展了VOCs在线监测,不过文献报道较少。LDAR技术主要集中在装置泄漏监测和储罐泄漏监测两方面。

  目前LDAR市场门槛低,对从事LDAR的企业并没有硬性资质要求。在现有机遇下,许多企业纷纷涉足,近几年从事LDAR业务的企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有从业者估计目前市场上有LDAR服务公司一两千家,企业水平良莠不齐,鱼目混杂,僧多粥少的局面导致了恶性竞争不断,低价竞标层出不穷,只能通过偷工减料获取利润。据LDAR从业者介绍,目前市场上LDAR监测点位正常在20-30元,但是在恶性竞争下低至4元,难以在获得利润条件下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整个VOCs调查行业无疑是不利的。

  我国石化行业的生产能力位居世界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设备泄漏等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尽管我国近期已经从国家层面将LDAR作为工业源VOCs减排的一个重要手段,并先后出台了多个标准和规范对LDAR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约束,但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和改善,其中最为普遍的问题就是LDAR执行过程的合规性问题。

  很多企业在实施LDAR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操作方法和检测频率执行,致使测得的数据可信度不够。此外由于LDAR在我国才开始推广,执行情况的审核制度还没有建立,对于有些企业流于形式的LDAR实施现状,目前也很难得到解决。急需在相关标准规范配套持续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规范化、实施检测结果信息化管理,以及LDAR审查审计制度建立等四方面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十三五”期间,随着国家对VOCs污染控制力度的进一步加强,LDAR工作的开展必定会更加深入。我国LDAR技术的应用将会同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呈现全面化、法制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同时,随着网络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LDAR技术也会越来越智能化和简便化,VOCs调查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

(本文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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